第129頁(1 / 2)

她知道朱之文是不想離婚的,因為失去了劉靈,他除了能賺一點錢之外,幾乎什麼都不是。

所謂的賢內助,在大部分時候都是頂樑柱。你猜男人為什麼不肯離婚?單純只是因為,他們自己才最清楚自己有多廢物。

在劉靈跟朱之文結的這十多年裡,朱之文除了搵一份工,賺了點錢之外,對家庭的貢獻近乎為零——而且,他賺的還沒有劉靈多。

然而在律師行,他卻極力證明這許多年來都是他在養家,劉靈的收入都花在「自己」身上了,哪怕他知道劉靈支付了絕大部分日常開支,卻還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否認劉靈的經濟貢獻。

看著桌子對面那張逐漸臃腫的臉,劉靈忽然想起他們剛到北京時,遭遇到的降維打擊。那時候他們連公交車也不會坐,第一次見到地鐵,杵在地鐵口一動不動,被別人不耐煩地問:「你們倆到底要去哪兒啊?別站在這裡行不行?」

那時候他們既不知道什麼是Nike,也不知道什麼是Starbucks,GG牌上最流行的slogan是:愛她,就請她吃哈根達斯。

寒假,為了省錢,都沒有回家,第一次聽說情人節,他在餐廳後廚做兼職,她在宿舍翻譯賺錢,也不知道他聽說了什麼,大冬天的,從外面撿了一枝別人扔掉的玫瑰,捧著一個冰冷的玻璃杯一路狂奔,笨拙地在樓下叫她的名字,劉靈,劉靈。

等她裹著羽絨服下去,他才從懷裡拿出那杯已經快化掉的小球,說:「哈根達斯!」

——是愛過的,的的確確是愛過的,她永遠都不會否定。

但是。

但是。

多年後,朱之文面無表情地出示兩個人的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連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只對律師說:「我可以把首付和你的月供還給她。」

他們倆那套房子還是2010年買的,彼時GG業的收入還算可觀,IT行業才剛剛崛起,首付她出了60%,他只出了40%。

可那套房子,是劉靈一磚一瓦攢下來的。

她節約到什麼程度呢?

剛到廣東時,不習慣這裡的氣候,滿臉都是痘,同事介紹了一款200多的面霜,她不捨得用,寧可去買十幾塊錢的藥膏,想的是,多存200塊,就能買一套更漂亮的窗簾;1000塊,就能買一台好一點的洗衣機;10000塊,就能多買一平米……

她為什麼那麼喜歡巴黎世家的機車包?只因為那是她第一次喜歡上一個包。

那時候天涯社區還在,劉靈泡在網上,看到一眾女星拎著機車包大步流星地走在路上,羨慕得快要瘋了,找門店、找代購、找山寨……

當年那個包的mini款才8000左右,劉靈的年薪第一次超過十萬,買個包,綽綽有餘。

但她還是買了兩百塊的那款,連高仿都算不上,假得不能再假,她卻背了至少十年。

最新小说: 替身離失業還有300天 痴情仙君是我竹馬 夏夜旖旎 離婚後,她馬甲遍全球 頂峰相見,我在異界當山神 修仙界至今還流傳我的瓜 [快穿] 年代惡女冰肌玉骨 和學霸通感後我走上了人生巔峰 脆皮男大,擺爛式帶崽 被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