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崢並沒有第一時間去取,而是神色複雜的對她說:「我與【新城】簽訂了十年長約,距離合同到期,還有三年,我這個人不是過河拆橋的人,能有今天的成績,少不了【新城】的功勞,所以,這份合約你拿回去吧,我不能答應。」
說完,楊崢的臉色已經不太好看了。
任明月當然不能輕易放棄,而且,她也預料到了,她提完要求,楊崢會第一時間拒絕。
「我相信楊崢先生是一個重感情的人,可是感情再深,您也要考慮現實的問題不是麼?新城現在沒有合適的劇本給您,現在老闆的期待都放在新人身上,大部分資源都在向他們偏斜,您就算等過三年,合約到期,也未必會等來一個您想要的結果,錯過這部劇,恐怕不容易再找到這麼優質的本子了。」
「你不用跟我說這些,如果拍這部劇,就需要我離開【新城】,我寧可放棄這個角色。」楊崢不假辭色的拒絕。
任明月說道:「如果您擔心的是違約金的問題,我們的老闆在來之前就說過,這部分費用,我們公司願意承擔,另外,我們公司的合約,您看一下真的無妨,裡面的條款都很寬鬆,還有我們給您開出的簽約費用,也遠遠高於【新城影視】給您的酬勞,採取的分成制度。」
「另外,還有一點,我們【名人】影視,下半年除了這一部武俠劇,還有一部翻拍電視劇,裡面也有非常適合您的角色,您真的不妨考慮一下。」
任明月說到這裡,楊崢的臉色已經非常難看。
所以,她適當的停了下來,頷首與楊母道別,到玄關換了鞋子,冒著風雪離開。
沙發上,楊母看著自家臉色不愉的兒子,拿起了茶几上的合約。
「媽,我的工作,你還是不要插手了,我是不會離開【新城】的。」
楊母看了眼兒子,還能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
楊崢到了四十歲還不結婚,就是因為【新城影視】定下來的規矩,凡是公司旗下藝人,合約期間,不可以談戀愛。
楊崢從進入公司,就喜歡上了公司里的一個女演員,兩個人暗渡陳倉的交往,到現在也有七年了,為了不被發現,見個面都要偷偷摸摸,若是在公共場所,還要避嫌。
楊母早就對【新城影視】有很大怨言了,就是礙於楊崢的事業,沒有辦法。
整個花國,能叫得上號的影視公司就那麼幾家,相較於其他公司,【新城】除了合約期不能談戀愛的規定,其他方面還算是好的,至少老闆從來不安排演員出去應酬,也不會強迫演員去接不喜歡的戲。
楊崢跳槽到別家,還不如【新城】,何況跳槽就等於得罪了現在的老闆,自己把後路給堵死了。
而楊崢堅持不走的最大原因,還是因為他的女朋友,只要她留在【新城】,那楊崢就要留下守著她。
楊母並沒有戳破兒子的心思,而是拿著這份合約,仔細端詳了起來。
等她將合同全部看完,心裡頓時有了決定。
「阿崢,媽只問你,如果楊彥她跳槽去了【名人影視】,你還會留在新城嗎?」
第720章 非明智之舉
任明月正要離開小區,到了大門口,就被保安攔截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