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四皇子問到口乾舌燥的小王爺回到府里就是連喝幾杯水,這孩子的求知慾太強了,簡直是個十萬個為什麼。
終於到了朝會的最後一天,本來以為這一天會很輕鬆的度過,結果廷尉戚少卿上奏,說是某小吏的女兒被御史之妻李語蓉殺害,這李語蓉也是丞相的庶長女。
丞相有兩子三女,唯一的嫡女就是當今的貴妃,李錦華;另外兩個庶女,庶長女嫁於御史為妻,這李語蓉平日裡喜歡燒香拜佛,一副富貴人家慈悲主母的樣子,聽說私底下是心黑手黑,折騰起人來一套一套的。而且這李語蓉自視甚高,經常看不起所謂的賤民,哪怕是尋常的官員夫人,她都不屑與之來往。
三女李秀玲,也是庶女,乃是大司馬之妻,這李秀玲也很有意思,凡事都要斤斤計較,什麼都能吃,就是不能吃虧。
戚少卿之所以在朝廷上把這事兒提出來,是因為如果按正常的流程,這案子一定會被丞相直接壓下去,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
這李家的人都跋扈慣了,上至丞相的幾個兒女,下至他們府上的奴僕,每年都有一堆人跑來衙門來告狀。奈何他這個廷尉做不得主,只能看著苦主把心裡苦咽到肚子裡去。
但是這次,被害的人是戚少卿好友之女。這孩子長的很漂亮,去鋪子裡買點首飾,結果好巧不巧就去了這御史的金鋪,還剛好遇到了御史。御史這些年顧忌這李語蓉,很少納妾,多少養在外面的宅子裡。
這孩子好好的出身,哪裡會當人的外室。結果不知怎地,這是就被李語蓉知道了,李語蓉直接安排身邊的嬤嬤去處理,這嬤嬤也是個狠人,直接就毀了這孩子的臉,還把人給沉江了。
這天寒地凍的,等衙役把人給撈出來,早就沒氣兒了。戚少卿是廷尉,主管就是司法審判,但是這朝廷司法不正,讓他空有一身抱負,卻不能展現。再到現在,難道還要讓他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看著長大的孩子枉死嗎?
戚少卿已經忍無可忍了,所以,他就挑了朝會這個時間,直接上奏。
丞相老神在在的站在百官之首,一言不發的無視了這戚少卿。旁邊的御史臉色變了又變,這事兒他不是不知道,男人貪花好色有什麼問題,只是這事兒被人拿出來說,讓他很沒面子。
御史還是開了口,「聽廷尉之言,此事是內子所做,可有證據?」
有人證,但是沒有物證。這物證本來是有的,但是被丞相府的下人給燒了,甚至是當著衙役的面燒的。戚少卿沒好氣的諷刺,天子腳下,有人卻以自己為天,「自有人證,御史大人可敢讓那個嬤嬤與尊夫人出賴,當庭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