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她又泡了很多麻,準備雨季來臨前多搓一些麻繩,萬一衣服壞了,還能再多備一件,讓她果奔,和讓她吃生肉一樣,都是她不能忍受的底線。
每天裡,她不是搓一會兒麻繩,就是去挖陷阱,和胡狼合作捕獵。
她給這隻胡狼取了一個名字叫披風,因為他背上好像長著一塊黑色的披風,有些帥氣。
披風好像真的把她當成大哥了,因為她長得比他高,還比他有辦法抓住疣豬。
時間久了,她發現披風還有另外一個絕招,那就是他甚至可以用嘴來挖洞,嘴巴張得大大的,把土挖開。
於是,他負責挖洞,她負責給坑底安裝暗器,他再負責引誘疣豬。
因為他幹的活比較多,所以多分一些肉,但他其實也吃不了太多,畢竟體型在那裡擺著,所以大多數肉都被狒狒拿走了。
每次只需要把疣豬拖出來,狒狒就能得到這麼多肉,也就不排斥披風了,大家都是好夥伴。
這天喬瑾念挑中了一塊絕佳的地方,讓披風開始挖洞。
披風爪子和嘴齊齊開工,速度那叫個快呀,看得喬瑾念羨慕不已。
但是,不一會兒,他就『嗷嗷』叫著往後連蹦帶跳了。
喬瑾念覺得奇怪,走過去看,結果一沒注意,有什麼東西從洞口裡鑽了出來,正好鑽到她腳下,她來不及剎腳,便直直踩在了這個東西的上面。
腳底下有些軟,還有些熱,因為她沒有穿鞋,這一刻她竟然想到了要給自己做一雙草鞋穿,畢竟她現在走得比較多。
但是,不等她繼續細想,一隻生物便咬在了她小腿上。
喬瑾念:「……」
說實話,有點疼,但也還能忍受,她有些恐慌,倒不是害怕是大型動物,因為她踩到的東西並不大,可是她害怕中毒。
難道是蛇嗎?她要死了嗎?
等等,如果中毒了,是不是最好拿刀子在傷口上劃出一個十字,再把毒血吸出來?
這一瞬間她想到了太多的事情,不知道她還有沒有機會給自己做出一雙草鞋來?
連忙蹲下身來,喬瑾念看到自己小腿流血了,然後就和一隻小動物對視了。
這動物身高比披風還矮,但是比較長,和披風一樣長,身高最多30厘米,除了背部是白灰色的毛髮,其他部位都是黑色的。
黑黑的豆豆眼直直盯著她,嘴裡發出「大啊——大啊——」的叫聲,好像在約架。
原來是平頭哥啊。
喬瑾念鬆了一口氣,咬了就咬了,皮肉傷,所以她也不生氣,看了眼他,就低頭繼續忙自己的事情了,用尖刺去擴寬陷阱。
但是,平頭哥怎麼可能這麼好說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