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年齡,颯大膽比自己小一歲,很大概率已經不在世了,野外的獅子不可能活這麼久的。
很快,喬瑾念帶著幼崽便來到了萊伯以前待過的獅群,此時,獅群的領地雄獅已經換了一批,畢竟萊伯年齡也不小了。
獅群里的那些小雌獅還在,但小雄獅都不知道去了哪裡。
搖搖頭,喬瑾念繼續向前走著,來到河流獅群附近,正在猶豫還要不要去颯大膽他們的獅群去看看,但想到弟弟們都不知道還活著沒,就不太想去了。
穿過河流獅群,喬瑾念特意繞過了其他獅群的領地,不會去招惹麻煩。
儘管她的鼻子無法分辨獅群的領地範圍,但這片領地上大致有幾個獅群,她還是知道的,也知道哪些地方是絕對安全的。
比如灌木叢里,獅子就不愛去。
這天,她帶著幼崽去灌木叢里玩耍,自己則琢磨著去捕獲一頭疣豬來,好久沒吃,有點想吃豬肉了。
可是,她以前誤打誤撞地抓到過疣豬,疣豬速度很快,挺難抓的。
如果用陷阱的方式的話,她又覺得速度太慢。
正想著呢,灌木叢邊來了一隻老獅子,他渾身都是黑色的泥巴,腿上似乎受了些傷,一瘸一拐的。
當他來到一處洞穴的時候,便用身體堵住洞口,開始低頭挖洞。
喬瑾念:「……」
這種捕獲疣豬的手法,怎麼那麼像是棒槌自己發明的方法?
可惜,這明明是一頭老年的雄獅,不可能是棒槌。
和棒槌不一樣的是,這頭獅子似乎是第一次來挖洞,手法十分生澀。
看來,他也就是臨時想出了這麼一出吧。
於是,喬瑾念便在旁邊看著,如果可以的話,她可以去捕獲一頭羚羊,再來和這頭雄獅交換一隻豬腿肉吃。
想到就去,很快,喬瑾念就捕獲到了一頭小羚羊,拉拽著回到了灌木叢。
這個時候,那頭老獅子還在低頭挖著,一點也沒有放棄的意思。
喬瑾念等啊等啊,想看看他什麼時候會挖出來。
從白天等到傍晚,足足八個小時,他一直挖,一直挖,最終挖到了疣豬,整頭獅子奮力鑽進了洞穴,咬住了疣豬。
「唧唧唧唧——」疣豬大聲叫著。
終於捕獲到了晚餐,老獅子已經非常疲累了,趴在獵物身上休息。=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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