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刑是此朝最重的刑罰,和曾經聽說過的凌遲相似,但具體的刀數有所區別,以罪刑多少來決定。
……
這日微風習習,陽光明媚,是個適合出行的好日子。
一行人了解完所有事,終於踏上了回京的路。
在出城門之時,言淡朦朧間好像聽見了幾聲狗吠。
她一激靈坐直身體,立刻掀開了車簾。
便望見左側的草坡上,一隻黃狗正站在高處眺望著什麼。
它腳上有些傷不自然的蜷縮著,精神卻格外高昂。
「汪汪汪!汪汪……」
叫了幾聲,黃狗張嘴吐著舌頭。
不知是不是言淡的錯覺,竟從那張狗臉上看出了幾分笑意。
看著看著,她也彎起了嘴角。
「怎麼了?」伏清合抬頭,恰好看見小姑娘對著車窗外笑。
此刻車已走了老遠,連那黃點也看不清楚。
言淡輕輕放下帘子,搖了搖頭,「沒什麼,就看這兒風景挺好的……」
第18章 總部抽調
幾人喬裝打扮,行程隱秘。
中途先是馬車,後又改成了步行,在最後接近京城之時才換成了馬匹,飛速進了城。
一路上沒遇見什麼刺殺,竟然順順噹噹地來到了目的地。
來了京城,言淡便沒打算回去。
她本想趁機混入總部,找機會留下,但卻沒找到發揮的機會。
奉公門自有規矩,言淡的身份是雲崗縣奉公門分部的三等捕快,是作為證人加配合辦案人員而入京的。
因此伏清合把她安排在了類似『安全屋』的地方,等待後續結果。
『安全屋』離奉公門很近,是一個綠意盎然的小院落,房間布置雖陳舊,但打掃整潔,住起來舒適自在。
言淡一人獨自住於其中,門口常規守著兩個捕快。
他們實際一共六人,三班倒,名為保護她。
還有個姓王的嫂子,每日給她送飯。
言淡是個開朗的性子,在這待了半月,便和眾人都混了個熟。
王嫂子名王靜榛,丈夫是奉公門一等捕快,自己也在奉公門做個後勤工作。
雖沒有編制,但還算閒適,也能有些收入貼補家用。
知曉了她的名諱,再加上這小嫂子也不過二十來歲的年紀,言淡便不願叫她嫂子,每次都甜甜喊一聲靜姐姐……
第一次喊的時候差點把這恬靜賢淑的嫂子叫出了眼淚。
這女子性子堅韌,做事也麻利。
背井離鄉陪著丈夫來了京城,從未喊過一聲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