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淡又問了幾個問題,歡棠皆詳細作答。
眼見著事情了解得差不多了,歡棠也已凍得唇色發白。
言淡身上倒是有個披風,但是這披風是奉公門分發下來的,上邊還有標記,因此不方便借給她穿戴。
乾脆讓其離開,自己默默整理起了剛才所獲悉的內容。
那位微晴是把賭坊周圍作為駐點的暗娼。
而那吳霆志好賭,曾經輸光了店鋪周轉的銀子。
這兩人極有可能在賭坊周圍遇見,可能產生過交集……
再加上歡棠說這微晴有孕,之後又和吳霆志一起離開,難道她懷的是吳霆志的孩子?
所以,事情應該是這樣。
吳霆志和聶絲函多年未孕,後在賭坊與微晴相遇,兩人廝混過後,微晴有孕。
『吳大哥』和吳霆志同姓,保不齊有什麼親戚關係。
微晴不能繼續賣身,也轉而投靠那位『吳大哥』,這下兩人一起住在了那位『吳大哥』的房子裡。
吳霆志想和微晴在一起,但如果和聶絲函和離,便沒人和他一起還債。
如今鋪子是聶絲函名下的,周轉的資金也是聶絲函的嫁妝,一旦和離,吳霆志什麼也得不到……
於是他們幾人一商量,吳霆志決定假裝被綁架,要挾聶絲函給一筆銀錢。『吳大哥』為了保證事情的真實性,提供了道具人指。
如果僥倖騙到了錢財,便可拿錢走人,讓聶絲函在京城代替他還債。
等聶絲函幫其還完債,吳霆志只要裝作剛巧被匪徒放出,便可光明正大的回到京城,與其和離,住進吳家留下的宅子裡。微晴帶著孩子,隨之一起登堂入室,隨後將聶絲函掃地出門。
好一條毒計。
第214章 吳宅.拇指案
如今吳霆志出了煙塵巷,自然要尋覓新的落腳點。
舊的身份在衙門那報了失蹤案,不方便隨意使用。
不論是想要住客棧,還是短期租賃房子,都是需要身份憑據的。
要麼他花了大價錢買了假證明,要麼便是用和他同行的微晴身份憑據去辦事……
可這傢伙錢袋還在言淡手上,裡邊銀錢不少,搞不好就是他全部的家當。
近三個月在煙塵巷的花費嚼用也應消耗了許多,更何況還有個微晴在他身邊。
言淡猜測錢袋被偷後,吳霆志身上已不剩多少銀錢。和那位『吳大哥』的衝突,多半也是因為這個。
現下這種情況,即使是用微晴的身份去租賃或是入住客棧,也是一筆花費,吳霆志可能負擔不起。
那他該去哪找到這麼一筆錢呢?
以吳霆志角度來看,他還剩最後一條退路,便是妻子聶絲函這邊。
……
午間,忽來一場小雨,雨滴如珠簾般緊密,一串接一串砸落在地,激起朵朵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