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剛才她接過水杯之時,瞧見了手腕上有些許傷痕淤青。
言淡猜測可能是葛玉在實施犯罪時,受害人劇烈反抗,毀壞了玉鐲,導致鐲子碎裂,造成了腕間的傷痕。
而尤悠的驗屍結果中,除了死者手上所帶的玉鐲,並未出現其他和玉相近的證物。
屍體發現之處交由其他捕快仔細檢查過,沒有發現碎片。
葛環被害的第一現場本就不可能在焚燒處,那裡沒有噴濺血跡,也無掙扎打鬥的痕跡。
目擊證人張弓見到兇犯離開時,附近並沒有牛車或是馬車等運輸工具,這三人家境應也不可能買得起馬或是牛。
所以殺人的現場一定離焚燒處不遠,以方便運屍。
她只需以遊玩的理由騙葛環出去,將人誘騙到地點後實行謀殺,之後將屍體藏匿起來。
張弓是宵禁結束不久後便出了門,到達焚燒的地方大概需要走兩刻多的時間。
鄉野間對宵禁的管理並不嚴格,但縣內設有武侯鋪,夜間有巡視,而這三人如今都住在縣內。
不過大凌並非所有縣都有城牆,月和縣便沒有。
這給使得葛玉等人有機會悄悄溜出縣,焚燒屍體後返回縣內。
言淡想著這計劃,計算著距離,又回想葛玉走路的步伐快慢。
好像時間上有些難度……
葛玉的住處離焚燒處不算近,剛才觀察她耐力一般,動作也不靈活,若只靠腿走怕是趕不過去。
她其實應該藏在別處,行動會更加方便。
可那巷子裡的老頭說『葛玉每日都不知是何時出了門,快到晚間才見她回去。』
這說明她還是回到了家中。
言淡對此感到不解,思考片刻後,突然靈機一動。
不對!
是自己有些不知變通了。
誰說回去了就不能再出來。
葛玉為什麼要回去?因為她與其父葛奉同住,若是不歸會引起懷疑。
但若是等葛奉睡下,她在宵禁前再悄悄出來,住到其他位置呢?其父葛奉不會隨便夜裡進女兒的房間查看。
晚上除了特殊行業的街道,這種居住百姓的巷道夜間極少有行人,遇見人的機會少。
那老頭晚間也休息了,所以不知葛玉每日是何時出的門。
「他們都住在月和縣,住處似乎在縣南那一片……」
這是言淡逼問下葛玉的回答。
若是她沒有說謊,焚燒點恰好是在縣的南側,程河等人就住在縣南,這時間便能對上了。
第436章 引導.焚燒案
袁承繼帶著個瘦小的婦人走近,那婦人低垂著頭,一副頹喪的模樣,直到言淡開口才抬頭望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