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絕之間,不能有互相傷害、互相爭鬥的行為。」
畢竟,不會和這麼多名靈階為敵,而且也不用擔心他們會對自己有什麼目的,對自己動什麼手腳,這個承諾沈若感覺非常適合他。
「如果有勢力意圖要破壞永恆之塔的中立、交易的公平時,處於永恆之塔的十絕,要盡力維護永恆之塔的中立與公平。」
這是誓約的核心約束,也是最重要的一條,本質上,其他的誓約,都只是為了避免塵沙十絕中的某一位將塵沙十絕這個組織變成一個權力機構。
而只有這一條,是成為十絕之一後,必須要為這個組織所做的付出。
如果沈若能夠接受這一條,他就可以滴血立契,成為十絕中的一員,如果他不能接受,那麼他和塵沙十絕之間,這次的繁森國的事,以及聖山之行,就會變成另一件需要談判的事。
「我想,好像我拒絕的理由並不多。」沈若說,「所以,我接受了。」
所有組織一旦成型,它就會有運行的慣性。
即便是身為候選者的天狐,並且是目中無人的格爾西爾法,也沒有主動來打破永恆之塔的規則。
需要塵沙十絕來維護這個規則的時候,恐怕也已經到了某種至少對現在的塵沙大陸來說,比較難以想像的時刻。
或許是傳說中的災變大面積的降臨,但是到了那個時候,沈若也不認為自己還可能完全置身事外,他雖然在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可能會死亡的心理準備,但是死亡卻不是他樂見其成的事。
「那就滴血為契吧……」塞恩斯因說著,給沈若遞上了一把刀。
這把刀,竟然也是一件神聖遺物。
地上的魔法陣的大小和平常的血契的魔法陣的大小完全不同,需要割開手腕,才能滿足魔法陣需要的血液。
血液滴落其中,那地面上的金色的字一個個開始發光,最後光芒消散。
「好了,我們干成了一件大事,嘶嘶嘶……」
塞恩斯因發出了嘶嘶嘶的笑聲,然後對沈若說道:
「說起來,血契要求的是我們之間不能互相欺騙,但是隱瞞是可以的!畢竟情報都要買的嘶!」
「我現在後悔還來得及嗎?」沈若到不是真的後悔,而是塞恩斯因這種似乎隨時都在想弄出點什麼事情來的表現,讓他真的感覺很頭痛啊!
「上了我們十絕的大船,就不要想跑了,何況這種樂趣你之後也會體驗到的嘶嘶!」塞恩斯因吐了吐芯子。
塞恩斯因拿著沈若的長槍說道:
「這把槍你說送給我,但是這很貴重我們都知道,我也不白拿你的,這個月的拍賣會主角就是它了嘶!
然後拍賣出來的錢分出來一半,作為你加入我們的那份金幣,另一半歸我。」
塞恩斯因顯然在回來的路上已經想了很久。
「嗯,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沈若略一沉思,就明白了塞恩斯因的真實意圖。
在路上,植木和塞恩斯因有對沈若提到過,可以替他解決目前他的實力可能過於醒目的問題。
現在拍賣沈若打造的這杆長槍,大概就是在運作這件事。
「我們塵沙十絕主打一個神秘,只有不被外界知道我們具體是誰,才具有威懾力。」塞恩斯因說道,「外界只需要知道永恆之塔有十位靈階坐鎮,沒有足夠的實力,就不要想在我們的地面上破壞規則就可以了。」
沈若的聖山之行,十絕之一的埃爾赫都作為他的僱傭小隊的隊長同行,實際上塵沙十絕動用了組織的力量,儘量地隱藏了沈若的行蹤,但是聖山上的巨木消失,這件事是隱藏不住的。
沈若曾經和神聖魔火之間短暫的衝突,知道的存在雖然不多,但並不是沒有。
所以,沈若的長槍作為禮物給了塞恩斯因,作為尊重公平交易原則的塞恩斯因,既然沈若變成了他們的同伴,那麼就要給予這把長槍等價的利益。
第272章
沈若之前從來沒有考慮過在塵沙大陸上購置房產,因為他並沒有特定需要定居的地方。
現在也不能稱之為購置了房產,但是永恆之塔給了他一間可以住到他不再是「塵沙十絕」為止的房子。
現在,他再來永恆之塔,也許能用上一個「回」字了。
固定的居所代表著可以進行更個性化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