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回事?這是個瘋子嗎?趕緊叫人來把他趕出去——」
他已經注意到那個被「流浪漢」撲倒在地上的年輕人氣息越來越弱,趕緊帶著人跑過去想要將他們拉開,卻渾然沒注意到剛剛那個被咬傷的年輕人站在原地,忽然全身顫抖著,口中開始無法抑制地流出涎水,雙目亦是有無數血絲從眼白處蔓延而出,密密麻麻地充滿整個眼球。
吉爾森帶著人想要拉開那個「流浪漢」,卻發現那傢伙的力氣極大,他們三個人都沒法拉開他,反而是喲如發現被他壓著咬脖子的年輕人已經斷了氣,驚恐地大叫起來。
「鎮長!馬剋死了!馬克被他咬死了!」
正值此時,那「流浪漢」終於抬起頭來,他們才看清面前這人的真正模樣。
這哪裡是個活人啊!
他雖然穿著華麗的銀色鎧甲,可上面又是血污又是泥污,髒得幾乎看不出原本的顏色,還被撕扯得破破爛爛的,腳上更是只剩下一隻靴子,所以走路才一拐一拐的。最可怖的是他的臉上,竟然有個碗口大小的傷口,皮肉都翻捲起來,甚至還在往下流著紅黃相間的膿血,裡面甚至有蛆蟲在蠕動著從皮肉間鑽來鑽去。
他的嘴唇已經全部爛掉了,猩紅的嘴裡露著森森白牙,還在流著混合了馬克鮮血的涎水,嘴裡咀嚼著的,不知是不是從馬克脖子上咬下來的肉。而他的一雙眼裡布滿紅色的血絲,就連原本墨藍色的瞳孔都被薄薄的血膜覆蓋,眼珠轉動時,那血膜也在跟著緩緩蠕動,看得人渾身發毛。
吉爾森雙目圓睜,後背發冷,連忙拉開了那個正準備上去跟這「流浪漢」拼命的的年輕人,聲音顫抖著說:「快……快跑!這……這不是人……這是吸血魔!快跑!」
他活了五十多歲,也曾經跟著領主出征作戰,後來受傷退伍,得羅恩伯爵賞識,才在這松溪鎮當了鎮長,雖然要為伯爵看守鎮子時得罪了不少人,卻也曾盡力讓鎮裡的平民能找到工作,吃不飽也餓不死地活著。
鎮裡沒有教堂也沒有神官,有人生病受傷平時都是他幫著看看,多虧他當初從軍出征時跟著軍醫學過包紮術,也認得一點草藥,小傷小病也都能治,可若是嚴重點的,還得去羅恩伯爵所在的雷姆洛斯城去求城裡教堂的神官們救治。
也就是在那兒,吉爾森曾經聽說過吸血魔的傳說。
據說這些吸血魔原本也是人,但受到惡魔的引誘,吸食了人血之後,就失去了本性,變成了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屍走肉,就算砍斷它們的手腳,只要沒砍斷它們的頭顱,就會一直活著,追著人咬。
最可怕的是,被它咬過的人,也會被污染,哪怕被吸血而死,屍體也會變成下一個吸血魔。
吸血魔本身毫無理智可言,戰鬥力也不算強,甚至還不如它做人的時候,可它能感染活人,能傳播污染,只要出現一個人被咬,就很快會變成兩個、十個、百個……直到所有活物都變成它們的同類。
「快跑!不要被它咬到!快跑!」吉爾森毛骨悚然,一邊拉著人朝鎮子裡跑去,一邊大叫著,可剛跑到樹下時,忽然想起了剛才那個被它咬過的年輕人。
「布爾曼!」他叫了一聲那個年輕人的名字,沒聽到回應,卻聽到有風聲傳來,老兵的身體雖然老了,可反應速度依然不弱,他頭也不回地曲肘後撞,一個肘錘重重地撞在了朝他撲來的人臉上,他甚至都能感覺到自己的肘部撞在面骨上發出輕微的咔嚓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