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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那你是……」

毛莎啪的一下把另一份甩出來,生氣地質問:「我讓你寫我和沈恪,你怎麼還偷偷寫我和盛寧的同人文?」

毛莎咬牙:「而且該死的,我花錢讓寫的同人,竟然沒有這本受歡迎。」

「你想開點。」

太太研究措辭安慰說,「反正主角都是你嘛。」

毛莎:「你說,你是不是沒有好好寫?」

「我好好寫了呀,而且你不是也很滿意嗎?」

太太聲音虛弱的解釋,「只是這寫文吧,掙錢和愛好是兩碼事。」

其中掙錢是讓金主滿意。

自割腿肉和為愛發電,那就是讓自己滿意。

兩者的概念都不一樣。

毛莎:……

她來之前本來打算胡攪蠻纏,一定找太太要一個說法。

結果現在她反而被說服了。

而且小說本來就是一個很抽象的東西,她就算想責怪,也找不到落腳點。

最後毛莎只能憋了自己一肚子氣,悻悻地走了。

在回班級的半路上,毛莎突然被溫英俊叫住。

溫崇俊招手叫毛莎過來,然後說,「你來趟我辦公室,有人找你。」

不明所以的毛莎就跟著去了。

結果她看到了坐在辦公桌前的盛元。?

毛莎疑惑:「你找我幹嘛?」

盛元表情不善,指尖點在桌面上放著的紙張上,他問:「就是你?花錢讓人寫文,把我妹和沈恪那個東西湊在一起?」

昨天在看到這份同人文的時候,盛元險些肺都要氣炸了。

然後他昨天一晚上都沒睡,大早上就趕過來寧明中學調查。

最後抓到了毛莎這個罪魁禍首。

盛元頂著一張頹喪的臉,氣勢卻凶的嚇人。

毛莎莫名小腿肚子有些抖:「誰把他倆湊一起了?」

盛元把東西遞出去:「你自己看。」

這份同人文,毛莎已經看過四遍了,所以只看個開頭就認了出來。

就是她花錢讓人寫的那篇。

毛莎心中有些心虛。

不過她還是一抖那紙,嘴硬地說:「這不寫的我的名字嗎?怎麼就把盛寧和沈恪湊一起了?」

這就涉及到毛莎的第二條罪狀了。

盛元眉毛一豎,壓著怒火,跟毛莎仔細講清楚:「你不僅把他倆湊一起,你還頂替了我妹的名字。」

然後他揚起下巴看她,語氣冰冷,「怎麼?你還想取代我妹?」

雖然是反問,但臉罵的很髒,一副你也配的表情。

「我沒有。」

毛莎語塞,但人家哥哥都找上門來了,她也根本不占理。

於是只好解釋,「我就是寫出來玩一玩。」=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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