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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貓瞳濕漉漉的,好似夏日井水裡湃過的薄皮梨子,同時集灼熱、濕黏還有清甜於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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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夏一口氣跑到電梯裡, 看著光鑒如鏡的的電梯壁,才發現自己穿著拖鞋出來了。

但他回頭看了看,還是決定拖鞋就拖鞋吧。

等到過了一個星期之後,尷尬的氣氛應該能消散一些?

孟夏穿著拖鞋走在A大校園裡,倒是沒什麼突兀的。

因為大學生群體十分多樣化,有的人衣著整齊,不洗頭都不好意思出宿舍,有的人為了方便什麼都能做得出來,睡衣拖鞋就去食堂買飯了。

再加上是周末,可謂是一周中拖鞋濃度最高的時候,他混在其中就像是小黑貓夜行一樣絲毫不起眼。

大概是老天爺都看不過去他的悲催經歷了,孟夏剛走到圖書館附近,就收到消息提示自己的快遞到了。

是媽媽的愛心青團!

他瞬間把所有顧慮都拋到腦後,直奔快遞點。

為了給青團保鮮,快遞箱子裡裝了冰袋,本來已經在快遞點耽誤了好長時間了,再囤放下去,他擔心冰袋會化掉。

孟夏開開心心抱著快遞往宿舍走,他腳瘦,穿著拖鞋走路時間長了,有些不跟腳,總是容易往下掉。

在拖鞋又一次沒跟上腳步的時候,他嘆了口氣,抬腳勾了勾。

沒勾動。

孟夏又用力拔了拔,這次拔起來了。

他有種不妙的預感,低頭一看,灰色水泥地下只剩下一個不規則的口香糖印。

路旁邊就是垃圾桶,應該是有人偷懶想把口香糖直接吐進去,結果半道掉在了地上,也沒包著撿起來,就直接走了。

孟夏單腳蹦著艱難查看了一下拖鞋的鞋底,上面毫不意外地粘著一塊髒兮兮的口香糖。

自己在林清隅的公寓裡穿了快兩個月都乾乾淨淨、鞋底一點灰都沒有的拖鞋,剛進入險惡的室外不到一個小時,就被玷污了。

孟夏嫌棄地撇撇嘴角,那還是潔癖比較討人喜歡。

從這裡到距離宿舍樓還有大約一半的路程,此後每走一步,孟夏都心疑口香糖在自己的鞋底粘得更牢了一分。

等到他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衝到洗手間去刷拖鞋。

孟夏使勁刷了半天,大部分都被刷下來了,唯有一點兒特別頑固,好巧不巧嵌進了鞋底的花紋里,怎麼也弄不出來。

他一手舉著鞋刷,一手拿著拖鞋,理智思考自己要是穿著這樣一雙鞋踩林清隅公寓的地板,會發生什麼。

嗯~~

孟夏甩甩腦袋,毅然決然地把拖鞋扔進了垃圾桶。

一雙拖鞋而已,自己回頭重新買一雙就行了。

何以解憂,唯有美食。

經歷了一波三折之後,孟夏可算是騰出手來拆封青團。

冰袋果然已經都化了,但孟媽媽放的夠多,青團並沒有什麼問題。

青團用保鮮膜包著,每一個上面都寫了餡料口味,其中孟夏最愛的豆沙味占了半壁江山。

他眯著眼拿了一個、兩個、三個。

揭掉保鮮膜,草綠色的青團完全展露在孟夏面前,還散發淡淡的艾草清香。

他直直盯著搓成圓形的青團,冷不丁想起了林清隅那雙的碧綠眼眸。

因為自己今天第一次俯視了林清隅,看得尤為清楚。

不對,自己為什麼要把青團和「僱主」聯想到一起啊?

聽起來都變難吃了……

在內心痛斥了自己一會兒,孟夏啊嗚張嘴,惡狠狠一口咬掉了半個青團。

等到他鼓著一邊腮幫子抬起頭來的的時候,青團上多了兩排清晰的牙印。

這麼看的話,代入一下好像,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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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第二天打掃衛生的時候,林清隅才意識到,孟夏穿著拖鞋直接跑了,他的運動鞋還留在公寓的鞋櫃裡。

在之後的幾天裡,他幾次想起那雙鞋。

更準確的說是,他在考慮自己要不要把鞋子給孟夏送過去。兩個人都在同一個校園,見面很方便。

或許是習慣了每周固定的接觸時長,上一次孟夏中途離開之後,林清隅竟然有些不適應。

但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他給否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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