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請辭的理由,沈寶蘭緊張得心都拎了起來。
如果喬麗梅堅持不放人,她也不敢走。
出乎意料,喬麗梅並不為難,「老人家的身體重要,你回去照顧吧。」
沈寶蘭如釋重負,激動的差點沒跳起來,下一秒就聽到喬麗梅說:
「聽說你娘家媽也在佛城,從明天開始,就讓她來接替你的工作。」
沈寶蘭不敢拒絕,只要不要讓她干就成。
說到底,這樁禍事也是她媽惹出來的,要不是劉翠花吹耳旁風,她也不會去招惹喬雅。
回去後,沈寶蘭便把這事跟劉翠花講了。
劉翠花當然不樂意,但沈寶蘭早想好了對策,答應等這件事過去後,就借錢給大哥沈豪開小吃店。
劉翠花這才答應接替沈寶蘭去樓家做狗保姆。
連夜收拾好行李,沈寶蘭第二天一大早就帶著兒子坐上了回奉城的火車。
跟來時的凌雲壯志相比,頗有點狼狽逃離的意味。
看到沈寶蘭這麼快就回了奉城,馬素芬自然是要過問一二,擔心沈寶蘭是不是在那頭闖了禍。
沈寶蘭自然不敢說實話,藉口元寶去了佛城水土不服,老是生病,所以才回了奉城。
看著黑瘦了些的小孫子,馬素芬倒也信了。
孰不知,黑是因為佛城陽光過於充足,加上氣溫比這邊高,小孩子總愛往外面跑,自然而然就曬黑變瘦了。
火車上時沈寶蘭就想好了,她打死也不會再去佛城了,讓周書桓拿點錢給她在奉城開了小吃店,她和大哥沈豪一塊經營。
睡了一晚安生覺,第二天一大早,沈寶蘭準備出門去看鋪子,公安卻找上了門。
沈寶蘭以為她和劉翠花跑去了佛城,就能逃避沈明珠的起訴,但凡兩人多學點法,就會知道,在原告提供了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
公安上門,一是給沈寶蘭送判決書,二是對沈寶蘭進行拘留執行。
法官鑑於沈寶蘭的過往案底,且拒不到庭,直接重判了三個月的勞教,並賠償沈明珠精神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兩千五百塊。
就這樣,剛逃出樓家這個狼窩的沈寶蘭,轉頭又進了監獄這座虎穴。
得知沈寶蘭被抓的消息,周書桓內心並不怎麼憤怒,更多的是深深的無奈和絕望。
他已經厭惡透了沈寶蘭沒了沒完的添亂、惹禍。
經過一晚的深思孰慮後,他主動約了喬雅單獨吃飯。
餐廳是喬雅喜歡的,菜品也全是喬雅的口味,討好之意不加掩飾。
「周哥,有什麼話你直說吧,能幫上忙的,我一定幫。」
餐廳的水晶燈下,喬雅笑盈盈的,單手撐著腮,身上穿著吊帶裙,修長的肩頸線一覽無遺,既有少女的單純又不失嫵媚。
周書桓端起酒杯一飲而盡,壓下心裡莫名的躁意,「小喬,哥有件事想求你,能不能讓我岳母回去奉城。」
「我就知道你是為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