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周書桓之所以陷入這麼被動的局面,一方面是他小瞧了沈寶蘭,認為對方一個農村女人,掀不起什麼浪花,另一方面則是低估了高華良的貪婪。
說到底,還是他自身不正,如果一開始就願意平分財產,沈寶蘭未必不會同意離婚。
從頭到尾,沈寶蘭捨不得的只是錢,而不是他這個人。
見硬的不行,周書桓又示弱,「沈寶蘭,是我對不起你,但你也毀了我。如果當初不是你一心算計,我根本不會娶你。」
「我如果沒有娶你,我早就發達了,過得不知道多幸福。我的一生,都被你的自私自利給毀掉了,這筆帳又怎麼算?」
其他人聽到這番話,還以為周書桓是後悔跟沈寶蘭結婚。
但沈寶蘭卻聽懂了,她震驚的看著周書桓:「你都知道了?」
「是,我早就知道了。你恨我背叛你,我又何嘗不恨你的從中作梗,破壞我原本的婚姻!」
沈寶蘭並不為自己的行為有分毫內疚或者心虛。
一如當年,她將沈明珠推給短命的裴颺時,同樣不覺得自己有錯。
人不為已天誅地滅。
老天爺給她託了夢,她就該利用起來過好日子,別人的死活,關她什麼事?
要怪就怪她們自己倒霉。
「周書桓,你別跟我扯東扯西的,要麼痛快給錢,要麼咱們上法庭,你看著辦吧。」
眼見沈寶蘭不講情面,周書桓也不再多說,將一切交給律師去辦。
經過雙方長達數個小時的協商、談判。
最終約定,沈寶蘭放棄電子廠的股份,周書桓一次性支付她五百萬現金,外加奉城的別墅、影像店的鋪子和家屬院的房子。
高華良經營的那家新潮影像店,並不是租的,而是周書桓花二十萬買下來的。
除此外,小兒子周富的撫養權,周書桓也沒要。
周富跟沈寶蘭長得很像。
他厭惡沈寶蘭,連帶對這個兒子也喜歡不起來。
五百萬對周書桓而言不是一筆小數目,他需要時間籌備,雙方約定一個星期後在奉城民政局門口見。
這個年代沒有離婚冷靜期,只要雙方簽妥離婚協議,當天就能辦離婚手續。
「什麼?五百萬?她怎麼不去搶?」
當從電話里聽到沈寶蘭獅子大開口要走了五百萬,還有奉城的別墅和鋪子,喬雅肺都要氣炸了。=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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