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個訴求,鑑於我們的情況特殊。我們的婚前協議不能只是婚前財產協議,我目前需要一段婚姻,但不代表我需要一段長久的婚姻,我希望我們的協議里,約定解約時間。」
莫霖愣了一下,然後微微低頭。
姜遠慕看到莫霖的神色,猜測她果然不願意答應這個條款,畢竟,說是婚前協議,但之前可沒有說是某段時間內的婚前協議。結婚的時候就定下離婚的時間,大多數人肯定接受不了吧。
姜遠慕覺得有點可惜:
「抱歉,這也是我來之前剛想到的一件事。我目前需要婚姻是因為要解決我的一些困擾,但這個狀況應該不會持續很久,所以有解約的時間,對我來說很重要,如果你不接……」
「……五年吧。」莫霖重新抬頭,看向姜遠慕。她說,「你的提議很好,我之前都還沒考慮到這種情況。感謝你顧慮周全。」
莫霖可也不想把自己套死。
而莫霖這話一出,姜遠慕反而有些愣神。
莫霖眨巴著眼看他:「長了嗎?」她微微蹙眉,顯得苦惱起來,「奶奶病情是很不好,但是……我還是想把時間定長一點,萬一呢……對吧,姜先生。」
莫霖笑容有點苦澀無奈,還微微帶著點懇求,好像怕姜遠慕說五年長了,硬要改到三年一樣。
陽光斜斜的從落地窗外灑進來,落在莫霖身上,姜遠慕看著她,領會到她話語背後的含義,姜遠慕怎麼說得出口「長了」這兩個字。
而且,他本來也覺得,這個時間,很合理。
「你誤會了,我不是覺得五年這個時間不合適,我只是沒想到,你會答應得這麼快。」
聽到姜遠慕這話,莫霖放下心來,她笑了:「這提議對雙方都很好,我當然會答應。」
姜遠慕覺得,如果不是在咖啡廳,莫霖現在或許能跟他碰一杯。
接下來,事情的推進就很順利了。
他們從訴求聊到了條款,從不可抗力的地震火災里聊到了家政行業的清潔標準里。
他們說危險的時候,一方有另一方的義務,但前提是在自己的生命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
他們說尊重雙方各自收入,雙方各自收入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權過問。但除以下情況外:雙方同意共同建立一個家庭基金帳戶,在婚姻關係期間,所有事關雙方的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共同飲食之餐費,交通費,物業費等日常生活費用。)雙方有權知曉帳戶資金的所有流水明細。一方若私自挪用,則可訴諸法律,是挪用公款的罪名。
他們說,五年裡單數年去甲方家,雙數年去乙方家,若有特殊情況,則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若協商無果,則可分開行動。
他們說,婚姻協議五年之內,一方不能以任何緣由,對另一方造成性騷擾。雙方理應潔身自好,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對另一方實施性行為,違者,除受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還應承擔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他們還說,若協議期間,一方遇見與之相愛的異性或者同性,則可與另一方友好協商,經另一方書面同意,方可解除條約。但!雙方皆不得在協議期間隱瞞、欺騙對方,不得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若有此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全部承擔!=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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