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讓葉新夏知道自己想幹什麼,免得她擔心,林筠初含糊了過去,拉著就要離開。
沒走兩步,就見衙役又拿了張紙出來,往告示欄上貼。
林筠初:「這又是什麼?」
「尋人啟示,是張家的小外孫,林景揚,十四歲,今日早晨離家出走,提供有效信息者,賞銀五兩,將人帶回者,賞銀三十兩。」
葉新夏照著啟示上的信息念。
林筠初搓了一下背簍的肩帶,原來方才年輕夫人說的小哥兒就是這個林景揚。
啟示一貼,周圍旁觀的人就開始議論紛紛,熱度竟超過了那個通緝犯。
「張家真是大手筆啊,三十兩,跟那通緝犯差不多了。」
「嗐!畢竟是小外孫,張家又不是什么小門小戶,聽說這林家也是挺有錢的,這小外孫丟了找不回來,兩家怕是要結怨了。」
「可不是,不過這通緝犯我們不敢惹,但是找找人還是可以的。這個可得仔細記好了。」
「說得在理啊。」
林筠初聽著也覺得在理,找人,有難度,但不危險,要是運氣好,還能搭上張家的關係,以後要是真有什麼,人家說不定一句話就給解決了,穩賺不賠啊。
轉頭見葉新夏也看得認真,林筠初不由調侃道:「你也想找找張家小外孫?」
「倒也不必特意花時間去找,先記著,說不定哪天踩了狗屎運,就撞上了呢。送上門的銀子哪有不要的道理。」
葉新夏笑著說,看起來是想要這個賞錢的,但是呢,又不是特別想要的樣子。
「也是。」
這邊眾人議論紛紛,張家也不平靜。
老太太坐在主位上對著被緊急叫回來的兒子張山海一頓催促。
張山海頭都大了,啟示已經叫人貼了出去,衙門的人他一個小小的戶籍登記管事可使喚不動人,再說,這小外甥是留了信的,不是被人綁走的,不在衙門處理的範圍內,面子再大也不能耽擱別人的正事不是?
第35章 被搶
林景揚死皮賴臉、好不容易跟自家長輩求得兩個月的假期,不用上學,輕車簡從從歷洲來到歷先鎮外婆家,打算好好玩上一番。
張家人怕他出事兒也沒讓下人帶他走遠,在歷先鎮瘋跑了大半個月,把鎮上跑了個透,實在沒地兒玩耍了,想著舅舅就在衙門做事,攙著舅舅講衙門裡的故事。
不講不知道,一講,林景揚的心思就開始活絡了起來。
人販子一案,外頭雖有傳言,但總歸是經過添油加醋的,不夠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