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要是我老婆出軌了,我第一個就掐死她!殺了那對狗男女!
……】
網友的評論鬧翻了天,比抓到自己老公/老婆出軌還激動。
沒有人去在意事實真相究竟如何,他們只在乎自己看到的『真相』,認定的『事實』。
女生的家人不相信女生會是這樣的人,請求警方為他們的孩子伸冤。
女生大二的時候,聽了男朋友說的,和男朋友一起從學校里搬了出去,在外面租的房子。
女生是死在出租房內的,當時大門開著,外面的人聽到動靜趕來看到的就是女生死亡的這一幕。
這條新聞在網上鬧了三天,就又被其他新的熱點新聞給取代了。
雖然是被取代了,但是還是會有人討論。
他們信誓旦旦的傳播著『事實真相』,仿佛要將已經死亡的女生徹底釘在恥辱柱上。
警方那邊還在調查事實真相的時候,就有網友跑去警方的官方微博底下喊話:
【NO.1:警察同志,這男生也是逼不得已才殺人的,能不能給他少判點啊。
NO.2:這男生也不是故意的,被女友背叛了也怪可憐的,聽說男生家裡還挺窮的。
NO.3:是啊,男生的父母說了,男生對他們可孝順了,從小到大成績都特別好,是個好孩子。
NO.4:警方辦案也稍微多點人性吧,別這麼冷血,你看看他們一家人,多可憐啊!】
第46章 受害者有罪論46
網友的喊話並沒有阻止警方繼續調查。
最終調查結果顯示,女生是無辜的,出軌的是她男友。
女生是在半個月前發現的男友出軌,發現男友出軌後,她便向男友提出了分手。
並要求男友從她租下的這間房子內搬出去,還要返還自己借給男友的一萬塊錢。
男生跪在女生面前多次祈求,女生都不肯回頭。
女生的朋友和警方說,這男生還多次圍堵過女生,想要女生回心轉意,皆被女生拒絕。
男生搬出去後一直沒有還錢。
女生便給男生發了兩次微信,催促男生還錢,畢竟自己這錢也是辛苦賺來的。
結果都被男生以經濟困難為由推遲還錢期限。
男生搬出去後,由於租房合同還未到期,女生便和房東商量了一下,花了些錢將房門鑰匙給換了。
女生死的那天,是因為女生再次催促還錢,引起了男生的不滿。
男生帶著刀,從一樓爬到了二樓女生出租屋的陽台。
他想拿刀嚇唬嚇唬女生,逼著女生不要再讓他還錢。
結果兩人卻因此大吵一架。
吵架中的兩人都沒發現女生沒有將大門關好。
激動之下,男生捅了女生一刀。
而這一刀卻沒有讓男生感到害怕,反而讓他覺得興奮。
沒錯,就是興奮。
他紅著眼睛拔出刀,又捅了女生11刀,直到鄰居過來制止。
警方還查出,男生的父親有家暴傾向,對著他的親母非打即罵,可對男生卻很好。
之前新聞中出來的男生母親,是男生父親新娶的後母,男生的親母早就因病去世了。
真正的事實真相一經曝光,新聞底下又換了一副模樣。
【A:新聞媒體就是這麼幹的嗎?不了解事實真相就隨便發文誤導群眾?
B:作為記者你們起碼有點職業道德吧?前面說女生出軌,真相卻是男友出軌,你發新聞的時候長點腦子好不好。
C:就是啊,我們只是個看新聞的群眾,你這樣發出來把我們都給誤導了,害的我們把人家女生罵成這樣。
D:新聞媒體必須出來道歉!給大眾道歉!給女生和女生的家人道歉!
E:對!道歉!】
之前恨不得將女生鞭屍浸豬籠的網友,現在一個個都改變了態度。
罵著媒體,罵著記者,罵著將他們帶跑的帶頭網友,帶頭大V。
他們去女生的微博底下道歉,說自己不該被輿論帶著跑。
不過,受害者有罪論,不僅僅只針對活人,還針對死者,哪怕是已經被證明清白的死者。
【F:男生出軌是不對,但是女生這樣就對了嗎?男生一直說自己沒錢,女生還一直催著他還錢,男生被逼急了可不就殺了她嗎?
G:女生也是,一萬塊錢,至於這麼斤斤計較嗎?看女生家庭也不像很差啊!=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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