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去種菜,星期天早早回到學校,渣爹不回來她不會去隔壁奶奶家,以前帶了娃也不會有飯吃,現在帶娃?別做夢了。
星期天帝音早早回到學校,開始複習和寫小說。
她投的那是長篇,半個月才會有結果,她寄過去的時候就把身份證複印件什麼的都弄過去了,還有渣爹的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還要家長的複印件。
其實她媽如今也在鎮上,但是她沒有去看,上周她給了原主二十塊錢。
其實她能夠理解,跟著那樣的一個男人,從來不會想著家裡,心裡只有他的狐朋狗友,是個女人都不會跟這樣的丈夫一起。
原主從來沒有怪過她,只是聽說原主是小偷以後,她再也沒有看過原主,沒有問過怎麼回事,沒有給過安慰,就像是沒有了這個女兒,那個時候原主的心就死了。
她不怨她離婚,覺得那是媽媽正確的決定,可是她的放棄真的太容易了。
甚至遇到了,她也會快快走開,就怕別人會知道她們的關係,那一刻原主的心如刀割。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
就是現在,明明知道女兒經歷了什麼,她沒有來看過帝音一次,明明就在不遠處,也沒有過來問問老師,這就是她的態度了。
帝音接下來的日子,認真學習努力寫小說,唯一不同的大概是她跟金香撕破臉,至於那個葛雨晴據說已經轉學了。
帝音想著再過兩個月,她就不準備住校了,自己在外面住,最好能夠有錢買電腦,那就不用手寫了,其實手寫的稿子很累的,還可以注意一下有什麼網站可以簽約。如果沒有合適的就先走出版。
半個月後,帝音的信回來了,隨著的還有一千五百塊錢,那是開頭五萬字的稿費,還有簽約的合同,簽字10,還有分成,那是全勤還有分成的錢,以後如果出版還有另外的稿費。【那時候我還沒寫小說,這方面那就是杜撰。】
帝音看到以後特別的高興,可以考慮租房子了,她去找了班主任。
「程老師,我想要請假去辦卡,你看這是我寫的小說,發表以後掙的錢。」
這個錢要過了明路,還要讓晨楓不知道,她要看看這次他還會不會做同樣的事情。
第120章 我不是小偷11
看到合同還有寄過來的雜誌,程老師特別的激動,比帝音自己還要激動。
「音音你太棒了,我就知道你很棒,我跟你說過那個電視劇其實也是中學生寫的,你看你也可以的。」
其實帝音會想要寫小說,還是程老師啟發的,看電視的時候看到偶像劇,偶爾想要寫點什麼,老師就告訴她,那個電視劇也是中學生寫的,你也可以做到的。
從那個時候開始,原主才開始寫小說的。
「謝謝老師,如果不是老師的鼓勵,我根本無法做到,老師我想要出去租房子住,還想要買個電腦,我都問過了二手的電腦不貴,再加上網線什麼的,大概八百塊錢就可以搞定了。」
帝音都算的很明白,只要能夠買電腦,那麼一切就會輕鬆很多,稿子可以直接發過去,不需要再寫出來了,當然了她這段時間還謄抄了一份開頭出來,會放在筆記本里,借給朋友看。
也會跟原主記憶中一樣,最後全班都會看她的書,然後會被晨楓發現,開始誇獎她許下承諾,可不要讓她失望啊。
「可以是可以,可是你一個人住的話,安全能夠得到保證嗎?」
程老師也是知道的,現在帝音住校其實沒有什麼好處,經過這件事肯定很多人排擠她。
「要不這樣吧,我爺爺家也在這邊你去租他的房子,他還是一個退伍兵,可以保護你。」
程老師突然想到自己爺爺那裡不是有房子租出去嗎,這樣就能夠保證音音的安全了。
「那就謝謝老師了。」
「不用謝。」
程老師摸了摸帝音的腦袋,她是真的想要幫這個孩子。
帝音下午的時候將筆記本借給了同桌,同桌看到以後一下子入了迷,看完以後直接給了朋友,就這樣帝音的筆記本在班級里傳開了。
晨楓發現這個小地方居然還會有人寫小說的時候已經是一周後,神奇的是居然還有人寫的不錯,其實他對帝音壓根沒意思,只不過喜歡那種讓人為他沉迷的感覺。
其中這種不願意跟人說話的女孩子,讓他只對自己沉迷,那種感覺應該還不錯,但是如果讓他真的就跟這個女孩子有什麼,那也不可能。
他會來到這裡,是因為闖了禍,被他爸丟在這邊反省的,他會回去的,在這裡的生活太枯燥所以想要找一點有意思的東西。
顯然現在不止是有意思那麼簡單了,作為一個大城市的公子哥,他知道這些東西能夠給他帶來什麼,一個才子的名聲。
帝音寫的是一個江湖故事,大概就是因為寶藏引起的武林糾紛,以及愛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