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裡的委託人並沒有得到她婆家人的善待,他們並不把抑鬱症當回事,只覺得是委託人太矯情了。
在一次半夜驚醒後,委託人聽到了李再偉跟他媽爭吵的聲音。
「你不是答應過我跟你爸不會再到外邊亂搞了嗎?你這要是被於菲知道了,該怎麼辦啊?」
「你們不說,誰會知道。」
「好不容易結了婚,你就不能安定下來嗎?你……你……我上輩子是做了什麼孽,怎麼就生了你這個討債的啊!」
「媽,你可以再大聲一點,把於菲吵醒了,讓她跟著你一塊哭!」
「你這是要我的命啊,我怎麼就生了你啊!」
「反正我現在婚已經結了,孩子也生了,以後我的事,你跟我爸就不要管了,好好養你們的孫女就行了。」
「一個賠錢貨而已,我養她做什麼!等於菲身體恢復好了,你必須得再讓她生個兒子出來,不然這事就不算完。」
「媽,一定要這樣嗎?我真的很討厭她,我連跟她睡在一張床上都覺得噁心。」
「我管你噁心不噁心,孫子你必須得給我生,不然……不然……」
後邊就是李再偉媽媽哭哭啼啼的聲音,還有李再偉不耐煩的勸慰聲。
委託人從母子倆的隻言片語中沒有聽出更深層的含義,但她聽明白了,她的丈夫以前就在外邊經常亂搞,而且她的丈夫很討厭她,甚至噁心她。
既然噁心她,為什麼要跟她結婚?為什麼要跟她生孩子?
為了女兒,委託人都忍了下來,因為李家人是不可能放她走的,他們還要讓她給李家生兒子呢。
再說,即便她離了婚,帶著囡囡回了娘家,她也沒有住處,她的父母拿著她的彩禮給她的弟弟娶了一個老婆,她曾經住的房間已經被改成了嬰兒房,於家早已經不再是她的家了。
壓死委託人最後一根稻草是有一次她帶著孩子去打針,無意間在大街上看到李再偉跟著一個男人摟著肩膀哥倆好地進超市買東西。
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她悄悄地跟在了李再偉身後,從超市跟到了一個老小區里。
這兩人一路上手就沒老實過,委託人好幾次都見到那個陌生的男人趁著四周無人的間隙捏李再偉的屁股,而李再偉不僅沒有阻止對方的動作,還將身子貼在男人身上調笑著說了些什麼。
看到這裡,委託人只覺得晴天霹靂。
她想到了一個詞,同性戀。
所以,她是同妻?
委託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李家的,她從來沒有想到這種事會被自己碰上。
現在回頭想想,曾經那些她不明白的事都有了答案。
難怪李再偉三十歲了還不娶老婆,難怪自從她懷孕之後對方就再也不碰自己,難怪他每次見到自己都一副不耐煩的樣子。
原來他是喜歡男人啊!
本來就有抑鬱症的委託人精神更加不好了,她覺得自己的人生處處是死路。
娘家回不了,婆家是地獄。
李家三口騙婚讓她成了同妻,生下了女兒不算,還要瞞著她,讓她生兒子。
委託人終於硬氣了一回,選擇跟李家攤牌,她要離婚,要帶女兒走。
李家人自然是不同意的,這個兒媳婦是他們花了十二萬娶回來了,為的就是給李家傳宗接代,現在孫子都還沒有生出來,怎麼可以放她走?
委託人性格本來就內向木訥,加上嘴笨精神又不好,哪是李家母子兩人的對手,對方三兩句就懟得她啞口無言,氣憤的李再偉媽媽更是扇了委託人好幾耳光,打得委託人牙都鬆了一顆。
李再偉威脅委託人,要是她敢把自己是同性戀,還騙婚的事給鬧出去,他就通過關係將她送到縣裡城西那家精神病院去,讓她這輩子都見不到自己的女兒。=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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