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是原主的致命傷。
「哎,小建這次過了......你下次看見他心情不好,就趕緊躲著點,他不是個好脾氣。」林夏望向來人,是剛才的老婆婆。
「被打就求饒,他也不會下這麼重的手,這麼多次一點都不長進。」老婦人滿是溝壑的臉寫著愁苦又帶著關心,放下手中裝著水的瓷碗,一邊把林夏扶起來坐在床上。
林夏還懵著,這是誰,她媽媽,她婆婆?
老婦人從一破爛柜子一角拿出一包白粉一手端起水遞給林夏。
看著林夏半天不接,輕聲快速說:「頭痛粉,吃了就不疼了,我還要趕緊去給小建做飯。」
說完一把把藥塞在林夏手中,再把水也遞給她。
林夏接過,老婦人轉身出門。
等人走後,她開始清理記憶。
五分鐘後。
林夏眼裡閃過晦澀,想到原主境遇不好,沒想到這麼不好。
原主叫林曉晴,今年22歲,是個70鄉的知青,現在是74年,而原主已經結婚四年。
丈夫就是剛才打人的那個男人,他叫孫長建,31歲。
問,為什麼原主一個青春靚麗的小姑娘要嫁給一個大她十歲,家裡一貧如洗,還家暴她的男人。
這事還得從下鄉開始說。
原主家中排第五,父母都是鋼鐵廠工人,上頭有一個大哥,中間連生四個姑娘,最後有一個小她兩歲的弟弟。
從這家庭成員構造來說,中間幾個女孩都不受待見,事實確實如此。
原主跟著弟弟一起上學,同年級同班,從小要求照顧弟弟,性格懦弱,從不敢反抗。
18歲才初中畢業,畢業就被催著下鄉。
結果一下鄉就被現在的丈夫孫長建給盯上了,但是原主當時並不知道。
原主到了鄉下,不幸地遇上農忙時節,干一個月農活,實在受不了,委屈地給家中去了一封信。
單純的原主沒想到鄉下有人這麼大膽,在路上直接被幾個小混混拖走,驚恐萬分之時,孫長建如天神降臨,拯救她於水火之中。
英雄救美的故事,經久不衰是很有道理的。
從來沒被護過的原主當時就對孫長建動了心。
她那時哪知道這是一個專門為她布置的陷阱。
從那之後,孫長建經常給原主獻殷勤,幫她干點小活,吃不飽的時候給她帶一把野菜。
不到一個月,原主就被拿下,接著迅速結婚。
中間有一個屋的知青姐姐看不下去,提醒原主孫長建這人就是個二流子,平時正事不干,總和一群小混混偷雞摸狗,不是好人,而且孫家非常窮,嫁過去沒有好日子過。
原主當時與孫長建感情正濃,哪聽的下別人的逆耳忠言,而且當時孫長建表現出來的也是一個幹活勤快,尊重她的好男兒,比起沒認識幾天的陌生姐姐,自然相信救她的對象。
其實中間也有良心過不去的嬸子暗暗勸她,要考慮清楚,孫家拿不出彩禮,自己上門可是什麼都沒有。而且孫長建年齡這麼大了,他們倆年齡不太合適。
原主表示不在意這些,她愛的是孫長建這個人,然後那大娘就像看傻子一樣離開。
林夏從記憶里看到這一幕,對原主的單純和戀愛腦也無語了。
那嬸子哪是說年齡不匹配,而是暗示孫長建年齡這麼大了還沒結婚,是有些毛病在身上的,畢竟六七十年代的農村,很少有正常人27歲還沒結婚。
原主當時根本沒多想,寫了一封信回去說要結婚,遭到家裡前所未有的反對。
原主作為一個從小不被人關注的小可憐,竟在婚事上得到全家的關注,她是又傷心又害怕又刺激,只覺得全世界都在反對她,不想讓她幸福。
當即被孫長建哄得辦了酒寫了婚書。
沒領結婚證因為領證要錢,孫家窮。
嫁進孫家,發現他家確實窮的摳腳,原主有那麼一瞬間後悔。
不過孫長建對她不錯,家裡婆婆很是順從,從不磋磨兒媳婦,原主又不後悔了。
這樣甜甜蜜蜜過了大半年,除了孫長建偶爾不回家,幹活不積極,自己大半年沒懷孕,大隊裡有些流言蜚語外,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林夏又又又無語了,原主不懂,她懂,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
孫長建那個三分鐘短小男,房事不濟啊。
上輩子當護衛,聽過王昭昭夫妻的牆角,聽過周家其他夫妻,聽過其他富人夫妻,咦,說著怎麼自己是個猥瑣偷窺女。
他們再怎麼也不止三分鐘吧。
恐怕是孫長建不行才讓原主懷不上的。
不過這些都不是壓垮原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