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和周圍好心人的協助下,肖一可抱著孩子離開了。然而,當她們走到別人看不見的角落時,肖一可卻得意洋洋地看了孫以墨一眼,仿佛在嘲笑他。
第二天,孫以墨收到了肖一可的離婚申請。周圍的鄰居紛紛站出來為肖一可作證,聲稱目睹了孫以墨的家暴行為。這無疑對孫以墨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在財產方面,由於孫以墨家並不富裕,房子也是他婚前購買的,所以並沒有太多爭議,唯一存在分歧的是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整個事件發展得異常迅速,法院很快做出了離婚判決,孩子的撫養權也歸肖一可所有。這個結果對於孫以墨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他感到無比的憤怒和無奈。
肖一可早在搬去孫以墨的房子之前,躲避趙洛塵的時候,就將趙母給的五百萬交給她媽拿著,免得放在自已身上不安全。
畢竟那可是五百萬啊,萬一不小心弄丟了或者被偷了,那她可真的是哭都來不及了。而且她也不想讓孫以墨知道這筆錢的存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等她回到娘家,自然就去找她媽拿錢,可她媽卻支支吾吾的,半天拿不出來。肖一可心裡不禁有些疑惑,難道媽媽把錢弄丟了?還是有什麼其他的原因呢?她急切地追問著媽媽,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在她的逼問之下,媽媽終於說出了實情。原來,媽媽看到肖一可交往的人都非富即貴,尤其是在她離開趙洛塵和他們道別時,也是說的要去四大家族孫家公子的房子裡住著。
所以她就回娘家吹噓了一下,告訴她那邊的親戚,她女兒馬上就要麻雀變鳳凰了,四大家族的少爺都交往了兩個。
後面肖一可舅舅就找她借錢,說是侄子要結婚了,就是沒錢買房子,沒有女生嫁給他,希望她這個當姑姑的支持一下。
還吹捧了肖母很久,說她會養孩子,以後只管享福,還要麻煩她多照顧照顧侄子,到時候在大集團給他安排個職位。
肖母是覺得肖一可離開了趙家,還有孫家,這五百萬搞不好只是人家公子一天的零花錢,到時候沒了還能找他們要,所以就爽快地答應了下來,甚至連借條都沒寫。
肖一可聽到母親如此慷慨地借錢給舅舅,心中頓時燃起怒火。她只顧著擔心自已身上攜帶過多錢財,會讓孫以墨對她產生不良印象,認為她貪婪,卻忽略了母親是一個極好面子、喜歡炫耀的人。
肖母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扶弟魔」,將財物給予弟弟時也感到心疼,但她太過注重面子,無法抵禦他人的吹捧。一旦受到誇讚,便會毫不猶豫地應允一切請求,事後又難以啟齒要求歸還。
肖一可氣憤難平,決定前往舅舅家索回借款。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舅舅竟然矢口否認借錢一事,並直接要求她出示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借來的。
由於當初肖母並未立下借條,肖一可自然拿不出任何證據。無奈之下,她向律師諮詢,卻得到了無能為力的答案,只能默默吃下這個啞巴虧,也與她的親戚斷了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