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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高三的學生,大多剛好成年,正是最把自己的年紀當回事的時候,他們剛剛接觸了成年人的世界,又沒來得及擺脫幼稚的青春。

但酒精是最好的催熟劑。

借著酒意,已經有人嗨的不行,隨意地和女伴靠在一起。

酒吧曖昧的燈光里,沒有人在乎你在這兒做什麼。

霍昀正看著手機,沒抬頭,也沒搭理朋友的感慨。

其實高中生活對於他而言乏善可陳,既然不需要努力就唾手可得別人想要的人生,霍昀當然選擇一種最輕鬆的活法。

明年二月他就預備要出國了。

沒想好去哪個國家。

可能是義大利,畢竟辛思夷在那,或者美國,他覺得那裡最好玩。

但其實,朝笙會去哪,這個問題才是關鍵。

他和她一個小區,一個高中,大學——也要理所當然在一塊兒吧。

只是霍昀在嘈雜的電子樂里忽然想到,朝笙已經很久沒和他出來玩了。

他們玩,大多是來西華街,或者是去某些有極限運動的地方找刺激。

但是自從她說她要好好學習後,除了那一次他叫她,她自己確實沒再來過西華街了。

關於文藝匯演的朋友圈一刷就是十幾條。

實事求是的說,霍昀喜歡更加刺激感官的事物。

一中的文藝匯演宛如小孩家家酒。

熱鬧喜慶,再沒什麼了。

他看著文珊珊九宮格里的李暘,那個平時在籃球場上拽得二五八萬的傢伙,穿著短到大腿根的裙子,笑得比哭還難看。

照片裡,文珊珊抱著一束宮燈百合,揮著手和觀眾致意。

朝笙的評論在最前面,文珊珊在那條「哈哈哈哈哈哈」下面親親熱熱的說「謝謝朝朝的花」。

朝笙大概正在玩手機,霍昀沒一會兒又刷出她的回覆。

「女明星值得」。

所以,朝笙也去了禮堂。

霍昀往下滑去。

李暘發了他和文珊珊的合照,兩個人手裡一人一束花。

霍昀輕嗤了聲,看來還不止給一個人買了花,連李暘都有份。

他知道,朝笙對朋友很好。

一視同仁雨露均沾的好。

所以,他覺得做朋友挺好。

何況,他們一起長大,無論如何,都和別人不一樣。

但霍昀依然從朝笙的轉變里察覺到某種不安來。

「昀哥,你怎麼好意思在那玩手機的!」朋友喊他,推了一杯酒到他面前,「人家在旁邊看你半天了。」

霍昀抬頭,酒吧的燈光太迷亂,坐在他對面的女孩也面目模糊。

他按下手機的鎖屏鍵,起身。

「不玩了。」

朋友嘁了聲,還「不玩了」——這傢伙今天來了本來就連酒都沒喝幾口,擱那冷著臉看了一晚上的手機。

「就回去?」

「是啊。」霍昀聲音帶著點不耐,道,「明天就運動會,還喝個屁。」

朋友樂了:「霍大少爺,您也參加了?」

當然沒有。

他垂著眼。

——可是去年的這個時候,朝笙也沒有。

他倆不約而同的逃了學,在酒吧里泡了整整四天,最後又因為和人打架,去警察局裡蹲了一天。

所謂的校園文化周就這麼玩過去了。

打架的原因已經忘記,只記得最後是周言把朝笙和他領回來的。

「行吧。」他的朋友們戀戀不捨。

霍昀睨他們一眼,他們還和女伴黏黏糊糊地抱著。

「單我買了,你們繼續。」

霍昀轉身,毫無留戀的走了。

酒吧的門口等著很多代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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