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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家和梁家,就緊挨著,是鄰居,所以曲汀州和梁溪、原主他們自幼便認識了。

沒幾年,原主高中狀元,又跟梁溪議親後,梁家便又舉家搬回京城安居。

至此,原主和曲汀州斷了聯繫。

湘河鎮離京城路途遙遠,饒是蘭草連日連夜的趕路過去,也得大半個月。

在這個時間段里,喬錦歡又忙了起來。

她知道曲汀州這傢伙絕對不會死心的,但她又懶得跟他周旋,乾脆就帶著六部尚書開始忙朝政。

整日忙的腳不沾地,讓曲汀州根本找不到見面機會。

把人憋死在院裡。

不過喬錦歡也確實是在干正事。

她跟六部尚書一起,重新給朝堂官員們制定了一些法規。

經歷過無數朝代的她非常清楚,貪官污吏這種東西,除非人死絕了,否則就肯定會存在。

所以,她劃了一條紅線。

「凡貪污者,每年貪污在年俸祿兩成以下者,但凡查出就給警告、挨打,多次警告就削官……在兩成以上,降級處置,貪多少再雙倍吐出……」

「凡有涉及命案者,一律殺無赦……」

本朝給的俸祿其實已經夠高了,兩成算是一個比較合適的底線。

皇帝對此非常滿意。

因為喬錦歡劃的這條紅線在她看來,那就是她對朝臣的寬容。

像她這樣允許官員貪污的皇帝,那可是前無古人,後面的官豈不是都得稱讚她是仁慈明君嗎?

喬錦歡也是用這一條,來說服皇帝的。

「就從三年前開始查吧。」

皇帝又說。

畢竟如果從十年前開始查的話,那要耗費很多時間和人手,而且估計朝堂上站著的有一個算一個,都別想跑。

於是喬錦歡又帶著六部尚書,大刀闊斧的、挨個挨個兒的查。

第一個就從她自己查起。

但她確確實實在貪污這方面,沒什麼問題。

畢竟原主,真沒怎麼貪。

且不提皇帝動不動就大手筆的賞賜,她本人對錢確實是沒什麼興趣,她想要的是權。

她成功從這一場大清洗活動中脫身。

但郭子儀等人就沒那麼好命了。

坐在那個位置上,哪能不貪點錢?

貪不說,還沒少貪,動輒幾千上萬兩的銀子,早就超過年俸祿的兩成了。

但規則是她們定的,貪來的錢,她們也只能雙倍吐出去。

只差一點兒,她們就快把家底給搬空了。

最近這段時間,每天都能看到有人在往戶部搬錢,這筆錢一部分落入國庫,一部分被秘密送進皇帝的私庫。

看著私庫里越來越多的金子銀子,皇帝每天的心情都無比的好。

「愛卿,你做的很不錯。」

皇帝對喬錦歡是越來越不吝誇讚,幾乎達到了每次上朝都要夸一遍的地步。

什麼「肱股之臣」、「社稷之器」、「中流砥柱」……

就沒有她夸不出口的。

喬錦歡也笑吟吟的受著,並謙虛的夸回去,「一切都仰仗皇上聖明,微臣才能一展所長。」

又來了!

看著黏黏糊糊,你誇我、我誇你的君臣二人,站在邊上的皇太女不動聲色的翻了個白眼。

母皇,到底誰是你女兒?

要不你乾脆把喬錦歡收為義女,讓她坐你的位置算了!

鑑於查出來的有問題的官員太多,菜市場刑場幾乎天天開張,真要全按照規矩來,那朝堂上就該沒多少人了。

而且,這還只是把京城裡的官查了。

京城外,各大州府的官,卻是一個都還沒開始查呢!

「皇上,不如看在眾臣辛勞多年的份上,再給大家一次機會,暫不做降職削官處置。如若再犯,絕不姑息。」

就在皇帝為難的時候,喬錦歡又站了出來。

「好!」

皇帝立馬同意。

於是朝中眾臣,多數除了給出一大筆錢外,都安然無恙。

一時之間,她們對喬錦歡是又恨又愛。

總歸來說,恨得比較多。

雖然保住了命,但這麼多年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錢,全沒了啊!

這能不恨才怪了。

但喬錦歡根本不在意她們的反應,她已經將槍口對準了州府上的官員,並表示要派遣京城裡的官四下走訪審查,希望各大州府官員率先自查。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自己認罪,從輕發落。

同時歡迎各大州府的官員舉報,只要舉報無誤,就可以將功抵過。

如果沒過錯,那就升官,得獎金。

也歡迎各大州府的百姓舉報,只要舉報無誤,就能分到該官員貪污的所有贓款的1%。

別看1%不多,要知道「一任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不說十萬,哪怕只貪了一萬兩,那舉報人也能得到一百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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