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馬小花,家住南連縣下的大河村,前頭有兩個姐姐四個哥哥,原身是最小的,家裡的所有人人都已經成親。
馬小花二十七歲是一個寡婦,還有個九歲的傻兒子,十六歲的時候嫁到了隔壁小河村,後來生了個兒子,小日子倒是還行。
就在兒子三歲那年,生病發熱,婆婆把給兒子的藥換了,於是這兒子燒的時間太長了,就一把腦子給燒傻了。
後來才知道是婆婆把藥拿走給她娘家的侄孫喝了,馬小花知道後大鬧一場,公公為了安撫補償她,倒是私下給了她不少。
按說林家的日子在村里還算好過,不至於一包藥都買不起,還得偷親孫子的藥,那還是因為馬小花這位婆婆是個扶弟魔。
所以家裡的一切都是公公在管,就怕她無底線的補貼娘家,所以她弟弟說她的侄孫子生病發熱的時候,她就把親孫子的藥給換了。
也不知道這老太婆是真的無知,還是傻大膽,就算同樣是發熱,可這藥哪是能隨便亂吃的?還好沒事,不然出問題了算誰的。
第62章 女主那極品小姑2
第二年,秋收的時候,這位婆婆又帶著兒子們去娘家幫忙,這邊是有這種習俗的,所以在這一點上林老頭是不會阻止的。
馬小花的丈夫就是在幫舅家幹活的時候,出了事沒救回來,就這樣,馬小花成了個寡婦,沒了男人兒子還是傻的,漸漸的日子就不太好過起來。
馬小花就不是個肯吃虧的,她知道一直這麼下去,以後的日子肯定更不好過,時間久了,那不得被欺負死啊。
有一次在和妯娌拌嘴的時候,婆婆罵她說她是個克夫的,於是馬小花抓住這話,往大了鬧,還回娘家把娘家人都叫來了。
村裡的人誰還不知道馬小花男人是怎麼死的啊,還有傻兒子的事,最後林家要臉,答應了馬小花的要求。
馬小花帶著傻兒子離開,林家給一定的賠償,林家人怕馬小花將來把錢花完了,又借著傻兒子這事賴上林家。
還讓簽了斷親書,至此以後小傻子和林家就沒半點關係了,原身也不願意兒子再和他們有關係,免得他們來欺負兒子傻。
就這樣,馬小花帶著傻兒子回了娘家,馬小花沒在和爹娘住,就算爹娘哥哥們不在意,那嫂子肯定有意見啊。
她知道她這樣一個帶傻子的寡婦,肯定會招人嫌棄的,與其時間長了把那點親情磨沒了,還不如一開始就拉開距離。
於是自己去立了女戶,把房子蓋在了娘家對面,挨著娘家也不怕有外人來欺負,又不住在一起,和娘家其他人也不會有太多的矛盾。
原身還在村里買了幾畝田,本身就是個能幹的,又有娘家幫忙,還開荒了幾畝荒地,農閒的時候還會去縣裡找點零工干。
母子倆日子還算好過,之後馬小花買回一個小姑娘,這姑娘爹娘都沒了,家裡就剩她一個了,大伯為了兒子,就把她賣了。
原身打聽了這姑娘是個老實的,於是就把人買回來了,還讓人寫了斷親書,她這是買回來給傻兒子做童養媳,畢竟兒子那樣,將來要找媳婦不容易。
小姑娘被買回來以後就被改名馬旺福,是原身給取的名字,明顯是希望她是個旺家的,馬旺福比馬家寶大三歲,原身覺得老話說的好,女大三抱金磚。
馬旺福的確是個能幹聽話的,原身很是滿意,原身也不擔心她不老實,賣身契在手,不老實直接賣出去再買一個。
馬旺福對現在的家很是滿意,比在大伯家好多了,至少能吃飽,至於幹活,在哪不幹活呢,馬小花除了嘴上罵罵,也不動手,所以馬旺福知足得很。
今天和村里人打起來,還是因為馬三牛,馬婆子讓他去縣裡買些鹽,沒想到回到村口,被村裡的劉婆子和她閨女給『借』走了。
馬三牛是家裡最老實的,不然馬婆子也不會讓他去買,那母女倆『借』了東西就跑,馬三牛又不可能追上去打人家,於是就立馬回去告狀。
當時家裡就馬婆子在,其他人都下地去了,於是馬婆子叫上對面的馬小花,直接就殺到了劉婆子家,就這麼打起來了。
不僅把鹽搶回來了,還把劉家院子裡的一隻雞順帶回來了,用馬婆子的話說,就是補償費,其實也不怪馬三牛不敢追上去。
劉家那對母女是真不干人事,村里正經男人都不願意靠近她們,免得被粘上了,這劉苗苗二十了還沒有嫁出去。
誰都怕被賴上,經常在村口見人家買東西回來,聚
就去『借』一點,她們只找男人強借,只要男人敢靠近,立馬就把衣服撕開,把胸口湊上去,所以正經男人真不敢挨邊,怕被訛上。
「老三家的,你一會把雞宰了燉上,我好歇歇,疼死我了。」
「誒,知道了,娘。」
「三嫂,你去我家拿點筍乾一塊燉上,我今天還挺想喝吃筍乾雞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