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很開心的拿了錢,對丈夫的死也不再提,因為她本身就不是很喜歡丈夫,出來工作的這一段時間,還重新找了個姘頭。
現在剛好丈夫死了,她也可以重新嫁人了。
還有這麼多錢。
原主當時就動了歪心思了。
於是她就回去哭了一場,跟公婆說,丈夫已經死了。
但是外邊的老闆都很厲害,她鬧也鬧不過,打也打不過,還被人家打了一頓。
能帶回來的只有丈夫的骨灰了。
錢是一毛也沒有。
老兩口只有這麼一個兒子,年紀本身也大了,兒子又死了,他們本身身體就不太好,經過這麼一次打擊,老兩口沒挺過三個月就直接撒手人寰了。
只剩下原主的一個孩子。
那時候孩子才3歲。
原主卻以掙錢為由,直接把孩子丟到了小山村里,說是自己要出去打工。
其實拿著錢,直接就跟姘頭跑了。
第一年過年的時候,不知道原主是不是還有些良心。
過年的時候,給孩子了點錢,買了點東西回來。
第二年也回來了。
過年只呆了幾天。
這個小山村讓原主嫌棄的不行,在她的眼裡,這就是她最想擺脫的過去。
只回來了兩年,等到孩子五歲了之後,她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了。
而她不知道的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子,自己怎麼在那個小山村里生活的。
是怎麼長大的。
餓極了,連野草都可以煮來吃,一日三餐食不果腹。
家裡的破房子被風雨侵蝕了,在原主走的那天,下暴雨,房子就被颳倒了。
小傢伙勉強從塌了的房子裡死裡逃生。
後來就住在塌了的房子裡的一角。
生活的更加艱難。
一件破衣服,他可以穿的滿身是洞。
一雙鞋子,他可以穿到鞋底磨穿。
永遠是面黃肌瘦,永遠是營養不良。
揮舞著比自己還要大的鋤頭,種著勉強餬口的地,吃著來之不易的糧食。
躲避著只要下大雨,就會被淋濕的床鋪。
沒有童年,沒有快樂,小小年紀永遠是雙眼麻木。
只有在看著門口那個羊腸小道的時候才會有一絲光芒。
他永遠記得媽媽說:「等我打工掙到錢了,我就帶你走。」
「我就來接你走。」
「媽媽一定會好好賺錢,到時候就回來把你帶走。」
守著永遠沒有希望的諾言。
看著那個永遠不會出現在小路口的那個人。=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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