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被賣到其他城池的奴隸之外,城內所有的奴隸都被帶到了秦御手上。
秦御也不是什麼大冤種,不可能無償把這些奴隸還回去,他允許這些奴隸的家人拿錢來把人帶回去,但在贖金上一視同仁,不管當初他用了多少代價把人贖回來,都一概以十二兩的銀子放人離開。
大部分的人都能付得起贖金,而一部分沒有親戚朋友的奴隸被剩下,秦御給了他們兩個選擇。
第一,留下為城主府打工,五年後可以自行離開。
第二,寫下十二兩銀子的欠條,放他們離開自謀生路,每個月只需要還少許銀錢,直到還完十二兩銀子為止。
有人選擇了離開,也有人選擇了留下,走向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
不管日後是什麼樣的日子,他們都已經擺脫了既定結局。
在放行的那天,一群奔向新生活的人們難以置信,在城主府門前喜極而泣,有些路過的人聽到哭聲都有些被感染地抹了抹眼角。
等城中沒了奴隸,秦御立刻著手發布禁止奴隸買賣的條例,那麼在沒有奴隸營源源不斷輸送奴隸的情況下,其他人反對的聲音自然就會小得多。
但大多有錢人都是需要有奴隸撐場面的,突然沒有了奴隸,以後又怎麼彰顯他們高人一等的派頭呢?
秦御也不是那麼不近人情的,畢竟人家有錢,就是喜歡氣派,喜歡有面子,你總不能讓人家有錢沒地方花吧?
所以城主府緊隨著就擬定了僱傭法令,並且成立了一個專門給雙方一個合作平台的部門,秦御還抄了一下地球的說法,就叫人力資源管理所,又怕異世界的原住民們聽不懂,直接在旁邊寫了兩個立牌,左邊寫著:找工作、找主家請進!
右邊寫著:找幫傭、找工人請進!
簡單到誰都能看懂。
人力資源管理所成立後,才真正將法令發布出去。
城中禁止奴隸買賣,但可以簽寫契約聘請傭人到家裡做事,聘請傭人有年限要求,兩者之間的合作關係到期即可終止,在雙方都滿意這份合作的情況下,可以繼續續約。
主人家沒有隨意打殺傭人的權利,不得支使傭人違反城中法律,包括但不限於偷竊、搶劫、殺人……等等惡劣事件。
僱傭工在主家進行的所有違法行為,主家不必負責,由僱傭工自己承擔。
主家不得將自身罪行栽贓於僱傭工身上,一經核實,將終止雙方僱傭契約,並在原有罪行上罪加一等。
雙方如果有任何不滿的地方,可以將意見提交到人力資源管理所,由管理所裁定,解除契約。
同時,雙方簽訂僱傭契約時同樣要在人力資源管理所進行,讓管理所有所備案。
文字記錄信息可就太麻煩了,秦御乾脆利用銘紋模仿了地球搜尋引擎模式,成立了一個資料庫,將所有前來簽訂契約的主家和傭人信息錄入,一旦有什麼變動,隨時搜索修改,全都記錄在其中,方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