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並未像普通庭審那般, 設有旁聽席和陪審席,而是在一個完全私密的小屋內進行, 在場的只有寥寥數位當事人, 以及必要的工作人員。
如預期那樣, 方舟剛坐上證人席不久,Oskar的辯護律師便開始了刁難。他指出她的證詞極不可靠, 因她可能分辨不明西方人的長相,極有可能錯認了當日在公寓樓前,以及次日在醫院門口出現的人。
律師指出的懷疑不無道理。在面對不同種族的人時,大部分人確實容易有難以分辨體貌特徵的傾向。
不過方舟已經在西方社會生活多年, 且她的觀察力本就敏銳。面對對方律師提出的辨認測試的要求,她假作為難地應下。
對方準備了三段監控視頻,又羅列出一系列極為相似的半身相片,供方舟辨認。
方舟凝神觀察,辨別未有失誤。見對方悻悻地將顯示器轉回,她用略帶嘲諷的口吻問:「還需要質疑我作為東方人的眼力嗎?Oskar的身高、發色、唇形、鬍子、美人溝,這些細化的特徵不會有錯。」
律師換了問詢方向,「漢娜平時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嗎?」
「大概兩年多前,她有過一段時間的睡眠障礙,但不嚴重,一般只會用5毫克劑量的Z藥,都是由她的心理醫生開藥,沒有過濫用的情況。」
「她為什麼會患上睡眠障礙?」
當時漢娜險些被人傷害,患上了急性應激障礙。就如昨日金髮律師告誡的那般,如果方舟此時坦白緣由,那便會被對方抓住把柄,推斷漢娜有精神障礙,有足夠的理由傷害自己。
方舟不緊不慢地答:「人總會有入睡困難的時候,不是嗎?」
「平時她有表現出抑鬱、悲觀的狀態嗎?」
「沒有。」
「可漢娜的就診記錄顯示,她曾經多次拜訪心理醫生。」
「漢娜是那種一旦遇上問題,就會立即想辦法解決的人。如果她感覺到異樣,就會去尋求專業的幫助,及時地調節,不會消極處事。」
「這麼說,您認為她並沒有自沙傾向?」
那封單獨留給她的遺書映入腦海,方舟依舊肯定地說:「沒有。」
「您並非專業人事,無法斷定她的真實精神狀況。」
方舟剛想辯駁,對方忽然話鋒一轉,「嗨先生那天離開啤酒花園餐廳的時間,您還記得嗎?」
嗨先生?
方舟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對方口中的「嗨」應該是「何」的錯誤發音。
這個問題是她事前沒有準備過的。方舟看了一眼控方律師,見金髮姐微不可見地點了下頭,她才開口說:「那天我下班是8:30,他應該在那之前就離開了,具體的時間我並沒有留意。」
「那您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什麼時候?」
問詢的走向令方舟隱隱感到不安。
她依舊如實說:「八點鐘聲響起的時候,我記得他還在店內。」
「您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再次碰見了何先生?」
金髮律師這才開口打斷:「反對!問題不相關!」
法官:「反對無效!」
方舟謹慎地答:「在Muehlstrasse和Neckargasse的十字路口,在我下班之後立即碰見了。」
「所以保守估計,從8:05到8:35這段時間內,您並不清楚何先生的下落,對嗎?」
「他應當和安東在一起。」
「安東是何先生的下屬,他的證詞真實性存疑,無法採納。」
方舟在心中再次默默控訴,這小城內的監控系統實在太過匱乏。
辯方律師繼續說,「從公寓到十字路口開車僅需六分鐘,何先生有足夠的時間跑一個來回。公寓門窗皆未發現被破壞的痕跡,能獲邀進屋的,想必是漢娜相當熟悉的人。從病房監控和探訪記錄來看,在出事的那個時間段,除卻何先生,並沒有其他人出入漢娜的病房……」
金髮律師:「反對!引導證人揣測!」
法官:「反對無效!」
方舟的預感成真:對方是想將嫌疑推到諾亞身上。倘若這起案件還有其他潛在的嫌疑人,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加上Oskar錯亂的精神狀態,他多半能脫罪。=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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