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劉毅哪好意思拒絕。
殊不知,就在不久後的將來,劉毅終將為了這個決定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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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胡志海從西北農場「回來」之外,還有林淑華他們也回來了。
不過,林淑華的情況跟胡志海不同,他們是「刑滿釋放」,合法合規的。
三小隻如今都三歲了,林淑華等人只需勞動改造三年,原本早就可以回來了。
但因為沒錢買火車票,於是就耽擱到了現在。
原本,林淑華是想叫麥琳幫忙匯錢。
但麥琳如今工作沒了,天天賴在舅媽杜鵑家裡混吃等死,她哪有錢給林淑華。
杜鵑倒是有錢,畢竟她跟麥琳不同,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總要想辦法掙錢。
但杜鵑只想把丈夫林燁弄回來,至於林淑華,以及林父林母,杜鵑壓根不想管!
尤其是林淑華!
杜鵑原本是襄溪縣玻璃廠的一名正式工,雖然丈夫不成氣,但日子好歹還過得下去。
就因為林淑華跟胡志海亂搞男女關係,壞了他們家的成分,連累杜鵑丟了工作,日子是一落千丈。
所以,杜鵑非常不待見林淑華。
至於林父林母,他們縱女偷人,釀下大錯,連累全家,自然一起被杜鵑給記恨上了。
不得不說,杜鵑這個想法有點那啥,她把所有人都恨上了,唯獨漏掉了真正的罪魁禍首林燁。
明明是林燁見錢眼開,想跟胡志海搭上關係,這才慫恿林淑華犯下大錯。
結果,杜鵑把錯全部歸咎到了別人身上,她丈夫林燁反而一點錯沒有,成了最大的「受害人」。
這腦迴路,也是夠清奇的!
偉人曾經說過,不要試圖與傻逼理論,大家腦子不一樣,肯定是說不贏的。
杜鵑最後真的就只給林燁打了一份車票錢,沒管林淑華三人。
林燁也是做得出來,收到媳婦的錢後,想都沒想,直接拋下父母妹妹,自己一個人悄悄上了回家的火車。
林淑華三人沒辦法,只能想辦法打零工掙錢買票。
也幸虧國家政策好了,否則他們連零工都找不到!
三人回來後,沒地方住,因為之前的房子是單位的,他們犯錯後,自然就被收回去了。
於是,只能去杜鵑那邊住。
林家出事後,杜鵑一直住在娘家。
最開始,是麥琳賴了上來。
後來,是林燁回來。
現在,林家所有人都住了過來,完全把這邊當成了自己的家,壓根沒想過要去外面租房子。
林父林母:租房子不要錢啊!這邊有免費的,幹嘛不住!而且還有人給你做飯吃,簡直不要太爽好不好!
現在的林家人,在經歷了西北之行後,已經變得不要臉了。
無論杜家人說話怎麼難聽,他們都充耳不聞,依舊我行我素。
杜家人都快煩死了!
杜鵑也很煩,於是叫丈夫林燁去把林淑華他們趕走,否則就離婚。
離婚這話當然是嚇唬人的,就杜鵑這腦子,這輩子都不可能跟林燁離婚。
但林燁現在全靠媳婦和老丈人養著,哪裡敢不聽,只能出面去當這個惡人。
正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林父林母遭此大劫,現在什麼都看透了,根本不顧體面,只管自己舒服。
以前,他們肯定會顧及兒子的感受,多多為他著想,生怕他難做。
但現在他們只管自己,隨便林燁怎麼說,他們反正巋然不動。
林淑華也是如此,她這些年吃了太多苦,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什麼里子面子都沒有自己的肚子重要。
只要能吃飽飯,被人說兩句難聽的,又有什麼關係。
林燁見此情形,突然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人。
那就是,麥琳的親生父親——麥向北!
第282章有個好爹
經林燁這麼一提醒,林父林母當即拍手稱快:
「是啊,我怎麼就把麥向北給忘了呢!他是個有本事的,現在肯定不差!我們可以去找他要錢!」
「說得沒錯,我們幫他養麥琳,這可是他唯一的骨血,他多多少少總得給點錢吧!」
林父林母越說越興奮,全然忘了,幫忙養麥琳的是杜家,跟他們林家可沒啥關係。
而且,麥琳如今已經22歲,早就成年了,麥向北對她已沒了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