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時安掏出小靈通才看到已經沒電了。
「什麼事?」
「她說找到了最近經常偷盜的慣犯,叫丁志國,丁志國目前已經失蹤,失蹤前沒有帶走家裡的任何東西。她特別讓我說,丁志國有一個日曆,上面好像寫了他計劃去偷東西的小區,在今天以前,他要去的最後一個小區是白影所在的小區。應隊,是咱們查過的白影嗎?」
兇手拋屍的範圍在十公里內,他們這兩日已將拋屍點附近所有的店面都跑了一遍,尤其注重書店和美容美髮店。
篩選出來的名單很長一串,無從下手,白影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個。
穆昔顯然在懷疑白影。
應時安讓兩個偵查員去查白影。
「查她最近的行蹤,查人際關係,著重查清她最近的路線,都去過哪些店面。」
接電話的警察問:「這兩件事看起來並無關聯,要把時間浪費在白影身上嗎?」
如果是應時安去查,他沒法做到把重點放在白影身上,白影與名單上其他人相比沒有特殊性。
但他相信穆昔,哪怕這只是穆昔的直覺。
應時安問:「丁志國這個人,聽說過嗎?」
「好像就是偷市長家的那個,開鎖很厲害。」
「一個小偷,入室盜竊失敗,會如何?」
「失敗了……被警察抓起來唄。」
「成功呢?」
「拿著錢回家享受。」
丁志國的情況顯然不複合以上兩種。
應時安想到的可能只有,盜竊失敗且失蹤,對方沒報警。
應時安吩咐道:「去聯繫派出所,找丁志國的家人,提取樣本,和發現的碎屍做比對,看是否為同一人。」
警察愣道:「碎屍和小偷?這太匪夷所思了。」
應時安平靜道:「符合程序。」
往常尋找失蹤的人,其中一個步驟就是與市內發現的無名男屍做比對,丁志國為什麼不行?
同一時刻的穆昔和林書琰被迫去了一家音像店。
白影離開炒餅店後就去了小區附近的咖啡店,手中捧著一本《夢》,點了一杯咖啡,坐在窗邊閱讀。她沒有精緻地打扮過,衣著、妝容卻都恰到好處,路過咖啡店的人頻頻側目。
穆昔挑中三卷磁帶,她打算收藏起來。
林書琰看到磁帶的歌手都是同一人,名不見經傳。
「一樣的磁帶買三個?」
穆昔說:「是因為我的口袋裡只放的下三個。」
林書琰:「?」
穆昔露出神秘的微笑。
這位歌手,馬上就要火了啊!!
穆昔看磁帶時,老闆娘在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