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莫咽覺得他和唐乏初是共體的,他們本應該相互扶持,相互依存,並且絕不可能會分開。
問題就在於,莫咽現在不想再在這裡呆下去了。
他想說服唐乏初和他去狼林,但他又很悲哀地發現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唐乏初是不會離開村子的,準確的說,是不會為了他離開村子。
莫咽每天都會反反覆覆想這些沒有結果的事情,黃昏已至,他嘆口氣,決定出去溜達溜達。
這件事唐乏初是不知道的,他也不打算讓他知道,天黑之前,他就會回來。
為什麼他們之間會有秘密呢?莫咽有時很迷茫,他厭惡自己對唐乏初有所隱瞞,卻同樣感受得到,唐乏初對他也不是毫無保留。而現在,他最難過的是,他隱隱感覺得到,唐乏初對於人類社會的留戀,似乎遠在於自己之上。
村子,村子……
村子究竟有哪裡好?
莫咽想問唐乏初,村子比他還要好嗎?
他走過坑坑窪窪的土道,看見路邊有放牛放羊的孩子,幾個拖拉機從他身邊歪歪扭扭地經過,炊煙順著火燒雲的去向散了一路。
他猜想,唐乏初大概是眷戀這種家的感覺。
人類很依賴固定的環境,而狼卻是要時時刻刻根據生存更換場所的,莫咽想,唐乏初是不想和他一起流浪的。
儘管是難過的,但莫咽並不是不理解這種行為。他到底也有人類的血液。
當他打算原路而返的時候,旁邊的土屋裡傳來熟悉的聲音。
那聲音——!
他一下子就屏住了呼吸,幾乎沒有猶豫,他四下看了眼,就著地上的幾塊磚頭翻了牆,上了屋檐。他踩過的地方掉了幾塊碎石頭,但屋裡的人似乎毫無察覺。
從他這個角度看過去,幾個男人圍著一桌正在喝酒聊天,一個人的手裡拿了張狼皮,正高舉著察看,旁邊的人伸出手來摸了摸,感嘆道:「就是不一樣啊。」
莫咽瞳孔一縮,它死死盯著那塊狼皮,眼睛都快瞪出血了。
坐著的那幾個男人,莫咽認得兩張臉,一個是村書記,還有一個是毛蛋——當初偷狼要賣狼皮的賊。
村書記起身對毛蛋說:「我得敬小劉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