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變更,可以只和房主簽合同。
但要拿到房子,那可就太難了。人家賴到最後,就是不走,林向南那房子買了也白買。
平反回城的人已經很多了,政府也早就下了通知,讓各單位還房子。
不過現在的形勢就這樣,人人都賴著不還,過兩年政府下了死命令,情況才會好轉。
這種類型的房子,昨天都還入不了林向南的眼,現在林向南就沒時間多挑了。
「就這套房子。先過戶到我名下。等我把麻煩解決了,我再轉給我親戚。」林向南直接拍板。
因為有好處費,所以陳大姐也沒多勸。只是覺得林向南對親戚不實在,自已買房子就買好的,給親戚買房子,就買破的。
「你要買的話。我現在就去幫你約房主面談。」
「行,快點。最好今天就能簽合同。」林向南催促。
陳大姐笑著說道:「咱們什麼關係。只要能這事兒能談成,我加班也得幫你把手續辦了。」
有人接手這個房子,哪怕便宜點,房主也願意賣。
等簽完合同過完戶,陳大姐才關心的問道:「房子你買了,你準備怎麼收回來。」
她在房管所上班,知道那套房子裡租戶的所有信息,分享道:「那套房子裡住的都是棉紡廠的人,都是住了很多年的老住戶,不好對付。」
「沒關係。我那個想買房的親戚,也不是什麼善茬。」
林向南瞎扯道:「我親戚做過勞改犯,厲害著呢。」
「哎喲,那你可別鬧大了。」陳大姐小心的勸說。
現在住房緊張,搬出去了,想再找個住處也難。
總不能真把人攆出去,讓人家露宿街頭。這樣有理也變沒理了。
原來的房主成分有問題,根本就不敢鬧。
至於林向南,她也不敢出面……
她準備花錢,去道上找幾個街溜子,讓他們幫忙解決問題,自已躲在後面猥瑣發育。
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叫事兒。
從房管所回去的路上,林向南就遇到一個面熟的小年輕。
「嘶嘶~過來一下。」林向南對他招手。
「姐,要多少羊肉,我給你送家裡去。」
「不買羊肉。」林向南問道:「有個活兒,你們接不接?」
「殺人放火的事,我們可不干啊。」對方眼神警惕的左右看了看,啥都還沒做呢,就已經心虛起來了。
「不是犯法的事。」林向南說道:「就有套房子,想讓你們幫忙把人趕走,威逼加利誘,活動經費五百。事情要是成了,你們的辛苦費也是五百。」=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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