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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去了國外讀大學,她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吃到烤紅薯了。

再加上這會肚子正餓得厲害,只要不是太難吃的東西對她而言都是美味佳肴。

譚明月坐在床上,手指捏著稍微降了點溫度的紅薯兩端,埋頭邊吹邊啃。

哪怕是這種有點不雅的姿勢,她做起來也有幾分優雅。

周鈺看得有點挪不開眼,但又想到娘說的看了姑娘會被當成流氓摳掉眼睛,視線下移到地上。

突然發現,兩隻小腳丫子凍得發紅,疊在一起,圓潤的腳趾微微蜷縮著。

這才想起從河裡救回來時鞋掉了,襪子也掉了,沒有鞋襪冬天自己身體比較熱也受不了。

他連忙跑到爹娘的房間裡翻箱倒櫃找出娘的棉鞋和襪子。

譚明月吃完一個紅薯,肚子裡有了東西墊著稍微好了點,只是嘴裡甜膩膩的,有點噎人。

她正要去找水喝,卻見那個大傻子拿了鞋襪進來。

ldquo給你穿。rdquo周鈺遞過去。

譚明月說了聲謝謝,接過鞋襪後沒有直接穿上:ldquo我剛才踩在地上了,腳髒了,你能不能給我弄點水來洗一洗。rdquo

周鈺點點頭,再次轉身出了屋裡。

過了一會兒,他再回來時手裡端著一個搪瓷盆,盆里冒著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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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了泡腳,身體開始回暖,整個人都舒服了不少。

譚明月用毛巾擦乾水,穿上稍微有點大的襪子和布鞋就要去倒洗腳水被周鈺搶先了一步。

這個大傻子還挺會照顧人的,不錯不錯。

自己穿到了這個小可憐身上,對比以前的生活水平可不只是回到解放前,簡直就跟原始社會差不多。

一個表面笑嘻嘻實則虐待繼女的後娘,一個跟後爹一樣冷血無情的親爹,還有一個整天壓榨繼妹為樂的繼姐,唯一好點的弟弟也就那樣,年紀小做不了主,那一點點同情沒有絲毫用處,不值一文。

這一家子就跟奴隸主似的,三座大山壓在小可憐身上,壓得她喘不過氣,提親一事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的一根稻草。

只是這個時代沒有介紹信根本不能離開村里去外面生存,自己又身無分文,沒有生存的本錢,想要脫離那個家裡並且獲取暫時的生存只有一條路可走mdashmdash嫁人。

譚明月自然不可能嫁給那個有三個孩子的老男人,大了整整十六歲已經夠嫌棄了,還有三個孩子。這麼大的孩子怎麼可能養得熟,沒準兒整天鬧得雞飛狗跳的,還不如不嫁人抄起傢伙跟著譚家那三個幹起來。

要不是勢單力孤怕被他們聯手打爆自己的狗頭,她也不會選擇嫁人這條路。

現在可以選擇的最佳結婚人選就是那個大傻子,從昨天被救到現在的細心照顧,譚明月心裡給周鈺打了個三十分。

人傻,看起來挺聽話的,應該沒什麼壞心眼,嫁給他的安全係數比別的男人要高一點。

最主要的是他娘紀蘭妮是個好人,曾經給過小可憐蘋果、棗子和饅頭,他爹當過兵打過仗,跟小可憐一家子奇葩對上也不怕,還沒有兄弟姐妹關係比較簡單,家庭加成三十分,算是及格了。

第3章

有了結婚的最佳人選,譚明月決定立馬執行這個計劃。

遲了容易生變,自己現在還要在村子裡繼續生活下去必須用最快的速度嫁給周鈺,等站穩了腳跟再想辦法來收拾譚家那三個狗東西為小可憐報仇雪恨。

至於周鈺會不會答應根本就不是問題,譚明月對自己的魅力非常自信,只要有心勾搭再冷漠無情的男人也會手到擒來,更何況一個沒什麼心眼的傻子。

而且她也不是完全利用他,是真的打算嫁給他當真正的夫妻,只要他給自己庇護之所,以後她也會照顧他、保護他。

本來以為計劃實施起來應該非常輕鬆,然而理想很豐滿,那個大傻子卻不願意配合。

ldquo不行!rdquo聽了她想嫁給自己的話周鈺立馬拒絕,毫不猶豫,搖頭搖得跟羊癲瘋似的。

雖然他沒有娶過媳婦,但看了爹娘是怎麼相處的,他們每天晚上都要睡在一個被窩裡的。除了小時候跟著爹娘睡在一起,已經很久很久沒有人陪他睡覺了,光是想想就覺得好害羞。

害羞完了,他的心裡變得不安起來,自己那麼傻,根本不知道怎麼娶媳婦生娃娃,更不會照顧媳婦和娃娃。一個傻子本來就不應該娶媳婦,以前沒有以後也不該有,就算她很好很好,不會像別人那樣嘲笑自己,也不能娶回家裡讓她不高興。

譚明月有些詫異。

從小自己都是被人追到大,雖然談了好幾段戀愛每次都作到讓人無法忍受很快就分手了(雖然她覺得自己的行為挺正常的,是那些前任沒有耐心,不配罷了),但主動向人求婚還是頭一回,竟然被他拒絕了!=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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