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玉米一類的,她以後多留心就是了。
想到這裡,知闌也就釋懷了。
史密斯見她沉默良久,知道這樣的貴女平日裡見到的好東西多,怕是看不上他的私藏。
他千里迢迢來大清一趟,自然不會隻身回國。
大清獨有的茶葉瓷器,精美的首飾等等,他也是想帶一些回去的。
奇貨可居,他還指望著大賺一筆呢。
想到這裡,他又從行囊中拿出了一樣東西。
知闌一驚,居然是手銃!
不過,這玩意現在的技術還不夠成熟,不會炸膛吧?
但手銃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她來說是極好的防身武器呢!
買了!
經過雙方的友好協商,史密斯拿到了他滿意的金額,知闌也把手銃等物收入懷中。
「史密斯先生一路順風。」
「多謝。」
史密斯離開後,雲薔有些肉疼地說道:「格格,咱們給的銀子會不會太多了啊?」
「這些東西要是拿去當鋪可當不了那麼多銀子的。」
知闌有些緊張地拿起手銃對著空氣瞄準:「所以啊,他在去當鋪之前嘗試著找人接手啊。」
「您是說,他這次不是過來傳道的啊?」
知闌放下手銃,拿起懷表打開看了下時間,熟悉的錶盤,熟悉的阿拉伯數字,還挺親切的。
「那肯定的啊,當鋪應該是他最後的選擇。」
知闌讓雲薔把寶石收起來,拿起放大鏡把玩了起來。
這東西在清朝稀罕,但對知闌來說沒什麼吸引力。
她只是想到了一個暴富的法子,賣玻璃製品。
隨即,知闌嘆了口氣,製作玻璃倒不難。
難的是找齊海量的原材料,建窯,不斷試驗得出完美的配比。
這些都需要人力物力和財力。
她,還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知闌不覺得現在的瓜爾佳府能接住這種潑天的富貴。
要是她祖父還在就好了。
那別說建一個玻璃窯廠了,就是建十個百個,那也是動動嘴皮子的事情。
不過話又說回來,要是她祖父還在,她也不用這麼汲汲營營想方設法給自己增加資本了。
「雲薔,找些花盆,把這些種子種上。」
「格格最近很喜歡種花啊。」雲薔把珍珠寶石,還有知闌遞過來的放大鏡放進荷包,小心收好,笑著收拾種子包。
知闌沖雲薔笑笑,沒說話。
她把懷表收進香囊隨身帶著,這玩意看時間可好用了。
至於手銃,她要親自收起來,以後出門就帶著防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