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殷池雪的性取向问题,这不是让自己上赶着往人家床上爬么?说得再直白一点——
这不就是让自己去卖.屁股么?!
邵明旻还是人么,竟然能想出这种馊主意。
“不如我什么啊?你这么着急你怎么不亲自去?!”余鹤声音陡然提高几分。
“害,我这不是外形稍有欠缺,担心人家看不中,你从会所给他找几个小鸭子铁定比我强啊,要是殷池雪他不嫌弃,当然,我也可以亲自上阵。”
余鹤愣了下:
“什么,你刚才是说让我去给他找几个M.B,是这个意思么?”
“嗯嗯,当然是要投其所好啦,殷池雪不好烟酒又不缺钱,思来想去那不就是缺……爱嘛。”
隔着手机,余鹤都能想象出那头邵明旻贱兮兮的笑。
“说不定人投资耽美只是出于好奇或者独具慧眼发现其中商机,万一不是那种性取向,你招几个M,B过去不是膈应他么,一怒之下给我封杀了怎么办。”
余鹤不从,主要是“给殷池雪找男人”这件事上恕难从命。
“那你就去打探打探,你想啊,这年头就这么干坐着还想来活儿?机会都是眷顾又准备的人的,哪怕你买两斤橘子,去殷池雪面前晃悠两圈赚个眼缘也比你什么都不做强啊。”
邵明旻循循善诱,那模样特别像一个哄骗无知清白少男少女下海的无良老鸨。
话虽如此,也不能说全无道理。
其实仔细想来也没什么可丢脸的,想红又不是坏事,请团队包装、赚大佬眼缘什么时候还成了伤天害理之事了?
“成,那我今晚就买两斤橘子去看望他。”
“什么,就买两斤橘子?”
“再添两斤草莓?现在的草莓不是很甜啊。”
邵明旻那边沉默良久,忽然恨铁不成钢地高声喝道:
“去买最贵的红酒!然后把自己从里到外洗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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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鹤抱着一瓶高级红酒,提着两斤橘子,根据邵明旻发来的位置找到了殷池雪的家。
就是普通的小别墅,比较常见的那张构造,位置还好,没有在市中心也没有太偏僻,或许作为一个名声斐然的大明星,肯定是不想住在那种人多的地方吧。
不过邵明旻也是NB啊,他是怎么知道殷池雪住哪的?有这本事不去当狗仔真是可惜了。
但是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啊……
说句不好听的,人家也不认识自己,更说不上熟识,就这么私自打听了别人的住处还提着东西上门,是不是有点不要脸啊。
余鹤想了想,觉得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