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C斯。
這小傢伙。
還真是詭異的單純啊。
一時之間。
羅伯特竟有些詞窮,「總,總之。按我說的做。」
這個房間和前台有些距離。
但這麼大聲的槍擊聲肯定穿透牆壁傳到前面去。
聽到槍擊聲。
前台的工作人員肯定不敢貿然過來敲門查看情況。
所以到現在也沒動靜。
羅伯特猜測對方應該已經報警,然後躲到安全的地方。
如果一直等警察敲門。
到時候肯定會發生對峙,有擦槍走火的風險。
他還是帶著查理去大廳等候比較好。
等警察一來。
他們就自覺雙手舉過頭頂。
想到這裡,羅伯特發現他忽視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查理至少要開一槍。
有了實踐才更有利於他應付警察。
「嘿,查理。」
「我來教你,很簡單的。」
「將手指放在板機上,然後瞄準一個方向射擊。」
這種事情其實不用怎麼教。
他小時候,就是自己學會的。
查理聽話的點點頭。
然後將槍口對準了狄克了眉心準備扣動扳機。
「哦,上帝啊……」狄克癱軟在地,抱頭痛哭流涕。
「等等!」
「朝著那個檯燈射擊。」
「按照我說的操作,先……」
羅伯特也被驚出一身冷汗。
看見男孩瞄準狄克那一刻的冷漠眼神。
他產生了一種強烈的、荒謬的錯覺。
那就是。
男孩真的會開搶。
儘管他看起來根本不會使用槍枝。
連拿槍的姿勢也是生疏的。
「砰!」
檯燈應聲碎裂。
狄克身體劇烈地抖動。
查理看著碎裂的檯燈,眼睛亮晶晶地看向羅伯特。
「很好。」羅伯特硬著頭皮順毛誇獎著小傢伙。
還好,他在來之前特意挑了比小的口徑。
這把槍是他早年為朱莉母親特意挑選的。
槍身輕便,子彈口徑小,操作簡單。
后座力和手持煙花筒差不多。
而他慣用的手槍,都是大塊頭子彈,穿透力強,殺傷力非常大。
這小東西連扣動扳機都費力。
后座力對於新手來說難以操控,就算勉強打出一發子彈。
輕則讓他栽個跟頭,重則手腕扭傷、甚至骨折。
如果不慎炸膛會非常危險,會導致手指必須截肢。
抱著頭的狄克偷偷地吸溜著鼻涕。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