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目的地是母校,他們初次相戀的地方。
時雨看向前方,陳啟熟門熟路地往附中開,但到最後一個路口時,朝著相反方向拐去。
「阿啟,我們去哪裡?」
路邊商店裝點著聖誕元素,店裡播Last Christmas,氛圍極浪漫。
陳啟在一家書店外停車,幫時雨開車門,牽著她走進書店。
這家書店有兩層,裝修復古,樓梯都是用書壘的,扶手也是書。書山書海的世界,是時雨躲避枯燥學習的夢幻仙境。
有時學煩了,她會請一整天的假出校門,在這裡從早待到晚,讀完一本跟課業無關的詩集。
書店主人是個熱愛攝影的退休老教授,他隨手紀錄店內情景,拍到幾次時雨的身影,徵得同意後掛在二樓的牆上。
幾乎每個進店的人都會對店主說:「大爺,這是你閨女啊?長得真漂亮。」
時雨出國前,老教授送了她一本精裝的《新月集》,其中夾著親手製成的書籤。
書籤摘寫一句:「你的生命正值青春,你的道路迢迢無盡;你一口氣飲下我們給你的愛,然後便扭頭轉身,離開我們。」
詩句停留在敘述,時雨知道,這也是老教授對她的祝福。
用書籤留言是這家書店的慣常做法。因為周圍有好幾所重點高中和頂尖高校,往來的讀書人很多。
也不知是誰發明的交流方式,總之,讀者們會在喜歡的書里夾一張手寫書籤,宛如在茫茫書海里扔了一隻漂流瓶,等候有緣人看見。
有一段時間,時雨只看固定的幾本詩集。從某一天起,書里夾的書籤變多了,每一張都是簡筆畫,圖案還能連成簡單的意思。
比如,一顆心加一顆雨滴,大概是說他喜歡時雨。
對方知道自己名字,時雨沒感到奇怪,畢竟她在附中真就是很有名。
時雨懷疑這人不識字,不然怎麼只會畫畫。
於是她也回復簡筆畫,一個微笑或一顆愛心。對方回一雙眼睛加一滴雨,再加一根鋼筆和一個大笑的表情,大約是說見到她回復的留言很開心。
過了段時間,對方留的書籤還在,時雨留的都不見了。
她很疑惑,但也沒刨根問底。
如今時過境遷,陳啟帶她回到這裡,雖然什麼都沒說,她卻隱約猜到即將發生的事。
只畫畫不寫字,也許是因為字跡很容易被熟人認出來。熟人,比如陳啟之於時雨。
書店老板不在店裡,他們逕自走上二樓,在擺放詩集的書架旁站住。
陳啟取下一本博爾赫斯的詩,隨手翻到英文那一篇。書籤像落葉一樣掉下來,時雨接住,放在手心看。
「我用什麼才能留住你?」
是陳啟的筆跡,落款為2014年的十二月十五日,他們大一第一次分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