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循展開紙張,往寧知越那邊偏了一些,阿商仍在解釋:「許縣令道,鬼魂殺人一事,他最早也是有所耳聞的,只他身為父母官,沒道理信這些鬼神之說,本以為百姓間傳聞些時日就作罷是人性使然,實在沒想到是還有兇徒作祟。
「他說,有兩名死者在陳家身亡,他是疑心過是謀殺兇案,但經仵作查驗,他也親去現場勘查,並未發現人為痕跡,故而斷定是意外溺水。而除去這兩人外,其他死者或是在城中河道,或是城外流域發現屍身……南漳縣河道諸多,四通八達,逢到雨水豐沛,河道漲水,常有人失足落水,故而更不覺得是兇案。」
虞循將從紙上抬起頭,「那李漳呢,可有查到線索?」
說起這個,阿商更是連聲嘆息,誰知道李漳才是最難查的呢?
因只是懷疑,又恐泄了密,並不敢提起李漳,只問許縣令可知道映秋是否來過南漳縣,何人與映秋熟識的。
許縣令是知道映秋其人的,但她再怎麼聲名出眾,也不過是一介伶人樂伎,還犯不著他費心去記,但阿商既問起,想是虞循的命令,也格外嚴謹對待,尋了手底下衙差來給他回話。
那衙差來得風風火火,一句「見過確是見過,但沒在南漳縣見過」便沒了下文,說完又匆匆地離開。
阿商心道這般旁敲側擊也不是個辦法,只得與許縣令要了南漳縣丁戶簿冊,一一盤查,才算是找到了李漳的過去。
「與盧典軍說的不差,李校尉原是勝州人,永成七年與大批難民逃難至此,當時年僅十歲,父母皆在逃難途中遭難,獨余他一人,至此便在南漳縣補了丁口戶籍。小人便是順著這戶籍查了過去,左鄰右舍皆剩頹牆,人蹤難覓,本想就近尋一戶人家打聽一二,誰料石僧發現我們被人跟蹤了,其中一個還是他過去在採石場見過的。」
接下來的情形可想而知,對方也發現自己暴露,不做掩飾便要上來拿人。那一行七八個,個個大塊頭,粗手粗腳面露凶光的,石僧年少不曾習武,又在採石場歷經磨搓,縱有一身蠻力可抵不過那七八個人,他自己學藝不精,也只會三腳貓的功夫,除了逃想不出第二種應對方法。
這回無需合計,兩人拔腳便直往南漳縣衙去避禍,一路跌撞,跑得幾乎不曾斷氣,終是回到了縣衙。
那些人倒是沒敢跟到縣衙,不知在何處便不見了蹤影,但阿商自忖,這群人已經發現了他們,再查下去已是不能,且不說這個,這些人能在縣城內堂而皇之地追趕他們,實難料會不會在他們返還汜州之際再有埋伏。
縣衙里除了兩個看門的衙差,再無旁人,許縣令也幾日不見人影了。阿商心念與其再等下去,不如當下即刻返回汜州,說不準還能趁那群人不備順利逃脫。想罷,與石僧說了關係厲害,當即便請了一個衙差備馬,兩人一路疾馳,一路暢通無阻地出了城門,果然還是叫那群人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