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丁悅報警時詳細說明了現場情況,急救人員幾乎在治安隊員後腳就到達了。他們檢查了地上兩人的狀況,小心翼翼地將他們身體姿勢固定,進行緊急止血並抬上擔架,還對那個已經看不出明顯呼吸的人插入呼吸管,並進行心臟除顫。
兩名傷員被救護車抬走後,為首的治安隊員走向醉醺醺半癱在沙發上的丁喜。兩個治安隊員一邊一個把他從沙發上拽起來時,他還昏昏沉沉,腳步蹣跚。眼看他醉得就要失去意識,連問他名字都答不上來,治安隊員便毫不猶豫地給他銬上了手銬,「這個醉得厲害,先帶走,去局子裡審訊。」
當治安隊員來到大華面前時,儘管他臉色慘白,也很緊張,但至少他沒喝得那麼醉。他不僅說出自己的名字,還在治安隊員面前辯解,不知是在幫丁喜說情,還是想把自己的責任摘出去。
「我和這兩個人平時也沒有矛盾。我是勸架的,他們三個吵了起來,我站到他們中間,想要勸架——這可能讓我也沾上了一點點血跡吧。」
這話讓站在一旁的丁父無奈地搖了搖頭,心想:亂說些什麼?還真指望隨便說的這些話,能瞞過火眼金睛的治安隊員嗎?
表面上聽話的大華在雙手被銬住時,依然不停地瑟瑟發抖。治安隊員不再多問,直接將他帶上了另一輛治安部專用車。
站在門口的兩個年輕人也很緊張,他們不斷辯解自己只是旁觀者,事發當時根本不在房間裡,不清楚發生了什麼。
當大華被帶上治安部車輛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身後有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他的背影,已經對他產生了強烈的懷疑。
丁喜和丁悅的母親站在門外,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著。丁悅走到她的身邊,母親雙手緊緊抓住她的胳膊,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
丁母哽咽著向治安隊長懇求:「治安隊長,你能不能查清楚,我兒子他沒那麼壞,他不會的……」
儘管她的聲音懇切,但還是被治安隊員打斷了:「女士,我們會處理的,請配合。」
17歲的未成年人在刑事案件中依然具備一定的法律責任。因此,作為出現在案發現場的目擊者或關鍵證人,治安部依然將丁悅視為案件的關鍵人物,要一起帶到治安部辦公室進行審訊。
兒子都出了這麼大事,治安部居然還要把女兒也帶走?
聽聞此言,此前還強裝鎮定的丁悅父親也坐不住了:「我姑娘是無辜的,她才17歲!我們半夜開車出來,她和哥哥關係好,我們不放心放她一個人在家,這才把她帶出來的,你們不能把她扭送去治安部!」
治安隊員面不改色,沉著地說:「先生,請不要激動,接受問訊是每個公民的責任,現場的每個人,包括不在場的這間房子的房東,都需要做筆錄。作為未成年人,在接受問詢時,需要法定監護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