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对方迫不及待地用爪子接过后,毫不留情地拿着大尾巴,傲娇地扫了少年一脸。
……认错了?
余曜很努力地想要辨别这些松鼠的特征,只可惜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有点脸盲。
“嘿,你气坏这只小家伙了!”
老迈尔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它的名字叫安迪。”
“尼克在这里!”
他指了指自己肩膀上蹲着的一只明显更蓬松的松鼠,认真教少年区分,“尼克的尾巴短,还炸毛。”
真的有区别吗?
余曜怀疑的目光来来回回,在两只看上去胖得一模一样的松鼠上梭巡了好半天。
“太难区分了。”少年干脆认输。
“哈哈哈哈,”老迈尔斯也没想到在网友们口中毫无弱点的天才少年会在区别松鼠上犯了大难。
不过这本来就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他伸手逗了逗尼克,“余,你是在找艾莫斯吗,他现在在酋长岩,大约还是在诺斯线附近,你可以直接去找他。”
余曜点点头,有了确切位置,就打算自己去找人。
在上黎明之墙前,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准备,艾莫斯有经验,带上他准没错。
他作势要往外面走。
身后的老迈尔斯就叫住了他。
“余,”一贯爽朗爱笑的老迈尔斯拍着自己的啤酒肚皮,此时看上去居然很有些不好意思,“真的很感谢你几次三番帮了我家那个坏脾气小子,等你回来了,我给你做大餐!”
余曜早就收到过艾莫斯的感谢,闻言就客气笑笑,“我和艾莫斯是搭档,这是应该的。’
在一步踏错,性命不保的悬崖峭壁上,搭档之间本就该是彼此托付信任的存在。
余曜也相信,如果换做是自己出错,艾莫斯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拉住他。
所以真的没什么特别需要感谢的。
少年的神情很淡很温和,一看就是真没把这点救命之恩放在心上,更没有哪怕一点要挟恩图报的意思。
老迈尔斯的目光就不自觉地越飘越远,“余,你真的很像一个人。”
余曜挑了下眉,“是谁?”
老迈尔斯就伤感地叹了口气,“是一个叫宋远方的年轻人。”
余曜想了想,“可我们长得并不一样。”
他见过宋远方的照片,真要说起来,宋远方长得很像宋教,眉目英挺,是那种偏阳光健气的俊朗长相,跟自己可以说是八竿子都打不着。
老迈尔斯眯着眼努力回想,“倒不是说你们的长相有什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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