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這唯二的兩條錯誤規則,也同樣讓蘇容感到分外棘手。
兩條標紅的規則,分別是第六條和第七條。
第六條規則[開車時可以通過後視鏡觀察后座情況。]整句話都被標紅了,警示蘇容開車的時候一定不能看後視鏡。但是停車的時候呢?後視鏡是否還有危險?
相較而言,第七條的標紅處很少,只有最後一句是血一樣的鮮紅——[請拒絕他。]
這條規則本身就和第二條規則相違背了,畢竟第二條規則已經說了不能拒絕乘客。【污染提示器】算是幫蘇容找到了那條正確的規則。
可是明明知道了哪條規則是正確的,她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完整的第七條規則是這樣的:[七、如果乘客要求放音樂,可以滿足他的要求。但是如果他要求放電台廣播,請拒絕他。]
只有最後一句話標紅,就證明前面都是正確的。乘客要求放音樂,給他放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乘客要求放廣播電台呢?
按照比較單純的理解,紅字是錯的,也就是不能拒絕乘客。那麼當乘客要放廣播電台,也不要拒絕他就是了。
但是蘇容不是傻子,音樂和電台分明就是對照組,不然如果什麼都同意就可以,規則把它們單獨列出來幹什麼呢?
如果說放音樂是安全的,那麼她大膽猜測,放電台很有可能會有危險!
可是規則里已經說了,不能拒絕乘客。那該怎麼辦?難道這是一個死局嗎?
蘇容眉頭緊鎖,猶豫了一下,把手伸向車載收音機的按鈕。現在還沒有上班,理論上她是安全的。
按鈕緩慢旋轉,在三分之一處的時候,悠揚的音樂聲在車廂內響起。蘇容接著旋轉按鈕,按鈕旋轉到三分之二的時候,刺啦刺啦的電台聲響起,不過沒有出現人聲。
可能是她本身就聽不見這個電台的聲音,也可能是人家還沒上班。
怪談世界,午夜十二點的電台。
嗯,很合理。
再往後旋轉到起點,所有聲音都消失了。
得,就這麼兩個頻道,多一個都不給她。不過想想也是,十二點的工作,還要什麼自行車?
實不相瞞,蘇容覺得這十條規則處處都是坑。看上去被「祂」污染的規則不多,但就算沒有「祂」作祟,調查員也不一定能活著撐到工作時間結束。
雖然這樣想,但實際上蘇容對這個「嘀嗒計程車公司」並沒有多少怨懟。至少對方保障了時間的準確,以及車內的相對安全。這二者對於蘇容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剛才抬手的時候,蘇容感覺腰間有什麼東西硌著自己。她疑惑的伸手往兜里摸進去,套出一個黑色錢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