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豪開來的是兩輛貨車。
藉口拉貨,掩人耳目。
「都是大先生安排的,一切關係都打點好了,走陸路回去。我們幾個打頭,你們兩個跟六小姐坐後面那輛,上面鋪了很厚的褥子,應該不會顛到六小姐的。」阿豪已經張羅好了。
苗正雄沒有意見。
他跟馬富龍一起,像是公主的兩個面首,得到了超規格的待遇,一起上了貨車。
至於他媽媽,他不在乎。
要問為什麼,大概是因為怨恨和心寒吧。
生在那樣的家庭,他永遠不會原諒他的父母!
他們賣了他的哥哥,把他的姐姐妹妹拿去交換資源,尤其是小妹,被某個幫派老大折磨致死的時候,才十四歲。
他去收屍的時候,小妹的肚子鼓鼓的。
裡面是她被凌辱被磋磨的罪證——一個八個月的小生命。
他就是在那一天,徹底成了行屍走肉。
沒辦法,他那時候也才十五歲,能做的有限。
消極抵抗是他唯一的途徑。
他就這麼渾渾噩噩的,在九龍城寨混日子,每天像個幽靈一樣。
直到他在碼頭上,看到了梁知韞。
一條大紅的連衣裙隨風飛揚,墨色長髮傾泄而下。
像是一條墨色的緞子,與那大紅的色彩一起,將他的心牢牢捆住。
他愛上了這個女人。
因為她是個活人。
不是所有會喘氣的都叫活人,起碼他就不是。
他愛她愛得輾轉反側,茶飯不思。
巨大的身份鴻溝,無法逾越的門楣差距,他只能愛在心裡口難開。
只能把她放在心尖上,日日念,夜夜想。
她在他心裡,才不是什麼六小姐,她是大小姐,唯一的,獨一無二的。
後來聽說她愛上了一個門當戶對的男人。
他的心碎了,酗酒發瘋,被人痛揍,丟了工作。
那天的雨很大,他站在碼頭,很想跳下去。
結果她來了。
她跟著她大哥,過來碼頭盤貨,快走的時候才下的雨。
她大哥想培養她,留她在身邊幫忙掌家。
那天的她,穿著一襲白色的真絲連衣裙,連海港的風都痴戀她的美,時不時撩起裙擺,迎風颯颯。
她撐著傘款款而來,見他獨自佇立碼頭,好奇喊了一聲:「喂,這麼大雨,快回家吧,不然你會發燒的。」
這句話救了他。
所以,他拿他的下半生來為她保駕護航,有什麼不可以
當然,他也沒吃虧,起碼他得到了她的人。
雖然十八年來,只有不到一半的時間才能親近她。
可他到底是不虧。
他跟她原本是不該有交集的兩個人。
不過是因為她那歹毒的二哥,親手將這顆耀眼的明珠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