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但我們不是拋棄,而是荒山太大,我們沒找到,我們不是故意的,可憐天下無父母心,這世上怎麼會有想要殺死自己孩子的父母,請律師尊重下我們。」
男人厚顏無恥的說。
「可我這裡有證據,是死者的筆記本,這裡清晰的闡述了你們當初拋棄她的細節。」
許無雙說著,拿出了一個本子。
那是假的,但他們不知道,他們慌了。
「不,她寫的就是事實嗎?是她誤會了我們,以為我們拋棄了她,這個東西太主觀了,她是胡編亂造的,算不得真。」
為了洗清自己,不惜繼續抹黑自己的女兒。
「對,法官大人,我們冤枉啊,這孩子這麼寫,肯定是因為記恨我們,所以扭曲了事實,你也知道,從小沒有父母養育她,她性格難免偏激。」
女人也開始向法官解釋。
他們之所以敢這麼明目張胆的說,是因為就算許無雙她們之前錄音了,也做不得數,不能作為證據。
只要沒有證據,還不是全憑他們一張嘴嗎?
這時,法官也說話了。
「律師,請你趕緊陳述與本案有關的事實上,我們知道受害者過去的遭遇,但這跟本案有什麼關聯?」
面對法官的提醒,那對父母也愈發囂張了。
從最開始的忐忑,到現在的放鬆。
畢竟法官也不在乎他們過去幹了什麼。
「就是,就算我們真的拋棄了她又如何?她自己都沒有意見,還不是平安長大了?既然她都沒事,你又來主持什么正義?」
許無雙等的,就是這句話。
當男人說完,許無雙立刻回頭,笑了。
「聽見了嗎?各位,他們承認了拋棄。」
那又如何?
男人並不怕她。
「法官大人,受害者過去被父母遺棄,是算不得什麼,畢竟她也長大了,就算她現在就站在我們面前,控訴父母的遺棄,也早過了追訴時效,是嗎?」
那是當然了!
法官不明白許無雙想要表達什麼。
許無雙扭頭對著那對父母笑。
「是,遺棄罪是早過了時效,可如果是故意殺人呢?如果他們當初犯下的不是遺棄而是故意殺人,我記得故意殺人的追訴時效,有到二十年吧?」
那對夫妻頓時臉一紅。
「你什麼意思?什麼叫故意殺人!你別血口噴人。」
要吵起來了,法官立刻用錘子表示肅靜。
「法官大人,這就是本案最重要的轉折點,被害者劉明麗,並不是本案的死者,因為她早在十五年前就被面前這對夫妻殺害。」
法庭一片譁然,包括那對夫妻。
「本案的真正的死者,叫楊絮,是劉明麗的同班同學,而她,也是劉明麗案件的目擊證人,她親眼所見面前這對禽獸,殺害了自己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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