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96案,就不會有如今的農場縱火案。
因為放縱一人,幾十條無辜的生命逝去,誰不痛心?
請問,為了一人所謂的可能的改正,就犧牲幾十條鮮活的,本該能為這個社會創造更大價值的情況下,值得嗎?
人命不該比較,可是當天平嚴重傾斜,已經不需要比較的情況下,為何還要這樣做?
法律,是為了保護人,以人為本,是為了社會安定。
因一人,導致犧牲數人,引起社會動盪,仍然死不悔改,仍然繼續施行,那請問,這是法律嗎?
哪一部法律罔顧無辜人的命,去保護一個害人者?
是!
生命沒有高低貴賤。
但是生命有重量!
創造的價值也有好壞之分。
無數個可以創造好價值的人去換取一個創造動盪製造隱患的人,有可比較性嗎?
所以我鄭重的提議,請廢除那部害人者保護法。
不要再讓悲劇發生。
請聽聽群眾的呼聲!
求求你們,看看大家的心聲吧!
帖子一夜爆火,無數人在底下附議,發表了各自的意見,支持者很多,反對者也很多,儘管意見不同,但大家都在為明天的安穩,做出努力。
之後,網上又有知情人士報導著相關的案件細節,大家都被不安和恐懼籠罩,甚至發起了全民的投票。
第276章 拍戲(二十九)
「咚咚咚!」
房門被敲響。
許無雙問,
「誰啊。」
門外傳來回答。
「查氣表。」
聽到回答,她立刻從電腦前離開,跑回了臥室,繫著床單從窗戶一躍而下……
等房門被人闖進去,大家才發現,她已經人去樓空了。
「該死!她逃了!通緝她!」
很快,某內部發布了通緝令。
因她擾亂社會秩序,被通緝捉拿。
除了許無雙外,其他人也都如此。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gt.)
spang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