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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請自來的小朋友,被安置在翁兆麟身邊。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翁sir辦公室成了臨時託兒機構,他們一大一小大眼瞪小眼,倒也其樂融融。

盛放的敏銳度一百分,警署今天確實來了新案子。阿John焦頭爛額,同事們則紛紛壓低聲音討論。他探頭探腦,從書包里掏出小筆記本,開始做探案筆記。

「你在寫什麼?」

翁兆麟靠過來,看見這小孩在筆記本上畫上一個握著拳鼓勁的小人。

小舅舅在為晴仔打氣!

C辦公室里,警員們坐在各自的工位上,手中翻著資料。

新的思路,使得調查轉換到新的方向。

當年的案卷太厚了。

祝晴的手指輕輕翻過其中一頁,那是十八年前報紙刊登的尋人啟事。相片是在醫院病房拍的,八歲的程星朗經過搶救,終於脫離危險期。記者為這個孩子做了專題,希望能找回他失蹤的弟弟。那時的他太小了,連弟弟被帶走時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都記不清,只能提供一些零碎的特徵。比如,弟弟很安靜,習慣用左手,最愛*抱著玩偶小熊入睡。

「可以確定弟弟是左撇子。」曾詠珊指出關鍵。

「程星雨……」徐家樂念著這個陌生的名字,「十八年過去,恐怕名字早就已經改了,連他本人都不一定記得。」

「除了星朗,這孩子是唯一倖存的直接關係人。」黎叔皺著眉,「十八年的時間跨度,足以讓一個六歲的孩童長大成人。」

「按照哥哥的基因推斷,弟弟長到六尺一寸應該不成問題。」徐家樂試圖活躍氣氛。

然而沒有人回應他的玩笑。

徐家樂嘆了一口氣,默默閉上嘴。

警方辦案向來只看證據,不管兇手是誰,只要把人抓回來就是。

可如果真兇是程星朗找了十八年的弟弟……兒時,程星朗從陰霾中爬出來過一次,已經並不容易,如今再來一次,別說他難以承受,就連這些同僚們也於心不忍。

「這起案子不僅關乎程醫生。」莫振邦將案卷合上,突然開口,「那對夫妻不能白死,失蹤的女孩必須找回來。」

「十八年也好,二十八年也罷,只要人還在香江,就一定能揪出來。」

……

難得加班的夜晚,盛放就像小尾巴,跟在警員們身後,就連盒飯都吃得津津有味。

「十八年前那個失蹤案,當時怎麼查的?」徐家樂問。

「當年我們用的是最笨的辦法。」黎叔說道,「挨家挨戶問,公園垃圾桶都翻,就連路邊的流浪漢都沒放過。」

「但那只是一個六歲的孩子,如果被人有心藏起來,怎麼可能查得到?」

「當年那個瘋子早就被查了個底朝天。根本沒有親友,孩子能託付給誰?」

「以兇手瘋瘋癲癲的精神狀態,能做出什么正常安排?」曾詠珊咬著一次性筷子,「如果弟弟在成長中被扭曲了認知,十八年後重現『儀式』,復刻童年記憶,倒說得通了。」

「小時候愛吃的朱古力,也是復刻的一部分。」

盛放抱著小筆記本,認真地塗塗寫寫。

困意遲遲不來,他隨時待命,精神抖擻得像是立馬就能掛上警員證直衝現場。

九點整,期待已久的現場勘察環節終於來了。

盛放小朋友絲毫不拖後腿,跟上晴仔的步伐。該上車時,手腳並用地爬上去,該下車時,「啪嗒」一聲跳落地,風風火火的小模樣,儼然已經是這個隊伍的一員。

正勤大廈後門的夜市剛開始熱鬧。

祝晴和曾詠珊挨個詢問攤主,盛放則踮著腳舉照片。

「沒印象。」

「每天這麼多人,哪記得住……」

沿街走到拐角,一個水果攤位的老人突然出聲:「警官,你們問的是包先生和包太太?」

這個水果攤位在一眾小吃攤中顯得格外整潔。

「你們問錯人了。」老人說道,「包太太從不買那些油膩的小吃。她是護士,總跟女兒說這些不衛生。」

祝晴和曾詠珊聞言走上前。

「老伯。」曾詠珊問道,「最近見過他們一家嗎?」

「前幾天包太太來買過橙子。」

「就她一個人?」

「就她一個。」老人說著,突然壓低聲音,指著攤位後面的那條小路,「不過後來,一個高個子男人在那裡和包太太說話。」

「那人長什麼樣?他們說了什麼?」

「這我哪知道。」老人搖搖頭,「他戴著口罩和帽子,連臉都看不清楚,很快就走了。」

「具體是哪一天?」

「上周六。」老人很肯定,「那天外孫來家裡吃飯,所以我出攤晚了。」

賴丹荷女兒的口供顯示,在上周六,也就是三天前,死者突然聯繫了她。

死者在電話里說,如果自己出了什麼事,讓她立刻帶著妹妹離開。

此時,警員不禁懷疑,是那個神秘男人的出現,讓她預感到死亡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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