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淑顏似有難言之隱,站在原地,默了幾秒開口:「我室友不在,忘帶鑰匙了,你家有其他人嗎?我可以借宿一晚嗎?」
駱尋雨下意識想的是帶她去找酒店,又覺得這樣有點傷人:「你不介意的話,可以去我家住一晚。」
「謝謝。」
駱尋雨問:「你平時不和你媽住一起?」
溫淑顏說:「我......不太想和她一起。」
想想也是,天天和一個隨時想死的人一起生活,得多壓抑。
溫淑顏跟著他後面,坐上副駕駛,左右看了看:「二哥,這個車好像挺貴的吧,我們老闆就開的這個品牌。」
他回:「還好,不是什麼豪車。」
她一笑,突然放輕鬆了幾分:「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一點也沒變,好像什麼東西在你眼裡都不以為然,很多事對你來說,輕而易舉能辦到。過分自謙,有炫耀的嫌疑哦。」
駱尋雨笑了笑,沒說話,隨意點了首歌放,前奏舒緩,思緒被一點一點拉入回憶。
人真的會變。
生物學理論,一個人全身的細胞,每隔七年就會更新一輪。
七年後,你又是一個嶄新的你。
駱尋雨對她的印象,還停留在養尊處優的女孩,不食人間煙火,更不可能透露出羨慕的眼光,說出好貴這種話。
那個時候,駱尋雨是喜歡她的,少年天真,甚至一度認為她是最完美的女孩。
現在的溫淑顏唯唯諾諾。
駱尋雨談不上對她有男女之情,但看見她過得不好,心裡還是不舒服。
他並非完全討厭有同情心,只因曾經他遭遇過太多惡意的同情,對此本能感到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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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燒烤攤生意很好,駱尋雨走後,黎雨等了半個小時才提著打包盒回家。
深夜寂靜,空曠街道上獨留孤燈黑影作伴,黎雨反而感覺格外愜意,哼著歌慢慢走,袋子裡溢出絲絲香味,聞著流口水,回家慢慢享受,想想就幸福,那種滿足感,遠遠超過吃宵夜帶來的罪惡感。
不知是駱尋雨的話讓她多了個心眼,還是被他一語成鑒,經過一段僻靜的地段時,總感覺身後有人跟著。
女人的第六感通常很準。
黎雨回頭看了好幾次,沒人,不自覺開始各種腦補電影裡的片段,殺人、分屍、慘死,直覺瘋狂報警,不管是不是疑神疑鬼,她加快腳步往回趕,一邊怕把袋子裡的油散出來,還不敢跑太快。
黎雨沒想到,被駱尋雨那個烏鴉嘴說中,還真被人尾隨了,那人見入口的羊肉快飛了,狗急跳牆也加快速度追她,在一個拐角處衝上來從身後抱住了她。
黎雨剛想喊,嘴就被身後男人一隻手捂住了,只有經常幹這種事的人才會熟練這一套動作,看來是個慣犯。
好在她反應也很快,用力踢,踩腳,一頓亂操作後,掙脫身後的男人開始跑。
她穿著毛絨人字拖很累贅,根本跑不快,還是得找個幫手,黎雨劃開手機沒過多思考,就給駱尋雨打語音過去,畢竟他離自己比較近。=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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