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母沒有留下遺言要把財產分給蘇亞梅,蘇亞梅確實擁有繼承權,但是蘇母通過也就留下不到一萬塊錢。養老帳戶的錢本身就經過公證的,是蘇雪晴家里的花拿出去賣,再給蘇父蘇母存的養老錢。這些錢算是蘇母蘇母的,但用途都得有規定,那就是這些錢不能落到蘇亞梅的手裡。
就蘇母留下來的那一點錢,蘇亞楠跟蘇雪晴自然不可能去爭。蘇母手裡抓著的那一部分拆遷款,早就讓蘇父轉移到蘇三哥的名下。蘇父還活著,他還能處理一些事情。
蘇三哥夫妻還是分了兩千塊給蘇亞梅,算是把蘇母的遺產分為四份。房子本身就沒有在蘇母的名下,蘇母名下沒有其他的財產,不需要再分配其他的財產。蘇三哥夫妻沒有過去找蘇亞梅,而是讓律師跟公證人去找蘇亞梅。
蘇母都沒有了,有的事情就得好好解決一下,省得蘇亞梅覺得蘇母給她留了一大筆錢。
「他們這是在打發叫花子嗎?」蘇亞梅道,「他們就不怕我去告他們嗎?」
「這是你的權利。」律師道,「你可以去告他們。」
至於蘇亞梅能不能贏下官司,那就不是蘇亞梅說的算的了。
蘇亞梅確實去告了,只不過不是告蘇三哥,也不是告訴亞楠,而是告蘇雪晴。蘇雪晴認為蘇母給她的錢放在蘇雪晴那邊了,要讓蘇雪晴把那些錢給吐出來。
這個時候,衛耀祖還沒有不給蘇亞梅養老,蘇亞梅就這麼對付蘇雪晴。蘇亞梅心裡不痛快,她要找別人的麻煩。
蘇雪晴沒有出庭,她找了厲害的律師,另外還有證人。
吳沁芳以及另外一個人都出庭作證了,蘇母確實跟她們商量過,說要讓蘇雪晴給蘇亞梅保存一筆錢,但是只是商量,並沒有最終確定下來。這只是口頭說一說而已,沒有公證人,也沒有具體的現金流入。
各個銀行那邊,都沒有蘇母轉帳給蘇雪晴的記錄。蘇母名下的帳戶的錢也不是流向蘇雪晴,而是流向護工、醫院,還有平日里的一些其他花銷。
律師把蘇母為蘇亞梅所做的一切都羅列出來,還表明了蘇亞梅不孝順蘇母,蘇亞梅的所作所為間接導致蘇母老年痴呆發作。如果蘇亞梅沒有刺激蘇母,蘇母可能沒有那麼快就老年痴呆,也不可能惡化得那麼快。
在法庭上,蘇家這邊的人都沒有站在蘇亞梅那邊,衛姍姍也沒有站在蘇亞梅那邊。衛姍姍出庭的時候,她如實說了她小姨對她的幫助,她小姨在她的身上花費了不少錢,那些錢本來應該是蘇亞梅出的。
蘇亞梅敗訴了!
蘇亞梅本來以為她能贏,畢竟蘇母確實跟人說過她要讓蘇雪晴保存一筆錢,結果蘇雪晴拒絕了。蘇亞梅在想蘇雪晴會不會是故意的,其實還是有那麼一筆錢。至於銀行痕跡,很有可能是寧家人抹除痕跡的。
敗訴後,蘇亞梅又上訴了,結果依舊是敗訴。
這一件事情在一定範圍內傳開了,蘇母那些還活在世上的朋友,他們都覺得蘇母過分了。還沒有確定下的事情就跟別人說,還不只是跟一個人說,不管蘇父有沒有早點跟蘇亞梅說沒有那一筆錢,蘇亞梅最後還是會知道的。
因為蘇母的其中一個朋友還以為蘇母真的把錢交給了蘇雪晴,還當蘇母跟她說那些話,是為了讓她以後能說出這一件事情,她年紀老了,就告訴了女兒,告訴了兒媳婦,所以知道這一件事情的太多太多了,已經不是兩三個人,那些人身邊的人,一大串的人都知道。
當女兒當兒媳婦的不一定會保守秘密,她們還有跟其他人說。
流言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捕風捉影的事情,假的就是假的。
蘇亞梅以為蘇雪晴為了臉面會妥協,蘇雪晴會直接給她一筆錢。蘇雪晴沒有,她就是跟蘇亞梅硬槓到底。
「假的,都是假的!」蘇亞梅在法庭上嚷嚷。
嚷嚷沒有用,蘇亞梅就是敗訴。
蘇亞梅不但敗訴了,由於她之前不孝順蘇母,因此,蘇三哥可以不用給蘇亞梅那兩千塊錢。於是蘇三哥收回了那兩千塊錢,原本,蘇三哥就是想讓蘇亞梅拿著那兩千塊錢閉嘴。大家到底是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沒有必要把事情鬧得那麼難看。
偏偏蘇亞梅要去鬧,蘇母死後,這事情鬧了好幾個月,時間轉眼間就到了二零零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