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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林二娘讓人感到陌生,甚至捉摸不透。

衙門口圍觀的群眾議論紛紛,有人說二人郎才女貌,倒是一對佳偶;也有人說二人表面上平和,說不定內心早就想把對方撕了。

還有人則揣測個中曲折。

人們一個個唾沫星子橫飛,對二人評頭論足,暢所欲言。

公堂里的馬縣令剛審完一樁細故案件就聽到下面的人說原告林二娘來了,原本他是要去後堂休息片刻的,心中權衡了一番,立馬提原告,先把他們的案子審了,好打發眾人散去,免得鬧哄哄的吵得人心煩。

第一次進古代公堂,林秋曼的心情多少還是有點緊張。她暗暗掐了掐手心,故作鎮定地走入進去。

馬縣令一張國字臉,穿著緋色瀾袍,端坐於公案後。

公案左右分別坐著縣丞,主簿等人陪審。

頭頂上的「明鏡高懸」四個燙金大字肅穆而莊嚴,兩側的衙役手持殺威棒,看起來威風凜凜,給人一種心理上的壓迫和震懾。

林秋曼畢恭畢敬地跪到原告石上,馬縣令一拍驚堂木,威嚴道:「下跪何人,報上名來。」

林秋曼定了定神兒,清聲道:「奴林秋曼,現住雙桂街林府,家中排行老二,人稱林二娘。」

馬縣令捋鬍子,說道:「林氏,將你所告案由如實陳述。」

林秋曼稍稍整理思路,正色道:「奴與忠毅伯府韓三郎韓商於嘉和二年成婚,成婚三載奴恪守本分,謹遵三從四德,只可惜,奴一腔情義卻被韓三郎辜負。」

停頓片刻,林秋曼繼續道:「韓三郎迷戀上了春香樓**蘇小小,並為其贖身金屋藏嬌,後蘇小小有孕,韓三郎欲將其納為妾室。奴羞憤之下與之爭吵,公婆相勸三郎亦無果,他執意納妾,並以一紙休書將奴遣送回娘家,其理由卻是無所出。奴不服韓三郎休妻,懇請明府斷理評判。」

馬縣令:「你成婚三載無所出,確有此事?」

林秋曼:「確有此事。」

馬縣令:「那你所訴何求?」

林秋曼一字一句道:「奴不願與妓共侍一夫,請明府主持公道,改判我二人和離,為奴洗清無所出的污名。」

說完她又呈上當初韓商寫給她的休書,馬縣令過目後問了些細節問題,她一一作答,不敢有任何隱瞞。

問完原告後,馬縣令道:「傳被告。」

韓商不疾不徐走進公堂,跪到被告石上自我介紹一番,馬縣令道:「韓商,我且問你,這份休書可是你親手寫給林氏的?」

韓商回道:「是。」

「林氏說你欲納妓生子,故而休了她,可有這回事?」

「有。」

「休書上說林氏成婚三載無所出,遂出之,這便是你休妻的原因?」

韓商沉默了陣兒,才道:「林氏心胸狹窄,且好忌妒。我憐春香樓蘇小小不易,欲將其納入韓家,卻遭她撒潑大鬧,攪得家宅不寧。與她成婚三年來,我二人多犯口舌,如貓鼠一般,早已不睦。」

這話令林秋曼震驚,大聲道:「明府,韓三郎撒謊!」

馬縣令拍下驚堂木,林秋曼閉嘴,馬縣令道:「方才林氏說她謹遵三從四德,恪守本分,為何到你嘴裡卻又變成了心胸狹窄,且好忌妒?」

韓商面無表情,「明府可傳韓府家奴為證。」

馬縣令:「傳證人。」

不一會兒兩名奴僕進入公堂跪拜,林秋曼一眼便看出她們是灑掃庭院的下等僕人,根本就沒怎麼接觸過。

馬縣令問:「林氏,此二人你可認得?」

林秋曼:「認得,她們是在韓三郎院裡做灑掃的家奴。」

馬縣令指著兩人道:「將你二人在韓家的所見所聞細細說來,不得欺瞞。」

劉氏戰戰兢兢地自報家門,隨後小聲說道:「奴不敢欺瞞,林二娘與三公子確實不睦已久。」

另一名僕人接茬道:「平日裡兩人就多有口舌爭辯,後來因為三公子欲納妾,兩人更是水火不容。我們做下人的也是如履薄冰,稍不留神就會受到牽連挨罰。」

這番話聽得林秋曼火冒三丈,駁斥道:「荒謬!韓三郎少有回府,就算回來,也大多都在書房,不曾與我有過半分言語,何來多有口舌爭辯之說?!」

劉氏垂首不語。

林秋曼道:「明府,奴有證人,請傳陪嫁丫鬟蓮心和乳母張氏上公堂。」

馬縣令:「傳。」

蓮心從來沒有見過這種陣仗,嚇得話都說不全。

張氏性子烈,一上來就同韓府家奴爭辯,雙方都沒讀過書,又都是粗陋婦人,吵嚷起來實在不堪入耳。

馬縣令連拍驚堂木示意她們閉嘴,林秋曼知道靠她們是不管用的,遂質問韓商道:「三郎當真不要臉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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