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2)

搬上来搬下去都要费不少功夫。

我从最高处下来, 站在[舞台]下方。

烟瘾又犯了。

好想抽根烟,抽不到。

怅然若失。

***

还在最高处时——

“如果这是元黎小姐的要求的话。”芬尼安如同看着猎物自己乖乖钻进陷阱的猎人般,嘴角擒着笑,对我说道, “但也请元黎小姐答应我一个请求。”

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吗?

我说道:“没有问题,请问芬尼安先生需要我答应什么请求?”

不管什么样的请求总比让我结束快快乐乐的单身生活未婚带娃来的强!

我想过了, 再过分的要求我都能答应。

反正太过分的要求, 我答应了, 我哥又不一定能答应。

芬尼安却竖起了一个食指, 对我晃了晃,然后放在自己的唇边:

“不要着急,亲爱的小姐。”

“我们可以先立一张字据。”

***

在空白字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别学,有可能的话千万别在空白的字据上签名,不利条件实在是太多了——我盖上笔帽,将字据推向芬尼安,“芬尼安先生,我好了。”

“没想到元黎小姐这么放心我。”他愉悦地收好,他没想过这件事居然会这么顺利。

我内牛满面,却还是要说:

“因为我相信芬尼安先生。”

……

“芬尼安先生, 我相信您。”

屁,我就是在胡扯。

哪本小破杂志上说, 一句话说三遍对方就会觉得你是在骗人,[重要的话说三遍]这个定义只能局限在学习中,日常中你要是像让对方相信你,最多只要说两遍就好了, 一遍给人震撼,两遍加重印象。

***

作为努力扯淡的回报, 我收到了一份[转让合同]。

关于人鱼[恶魔]:赛拉杜斯的[转让合同]。

***

“非常抱歉,亲爱的客人们,经过检查,我们发现人鱼[恶魔]赛拉杜斯的dna不太稳定,请允许我们将其回收,谢谢客人们的理解。”——随便编个理由就行,主办方有要对客人们安全负责的义务,这是主办方的权力。

***

站在[舞台]下方时,迫于水箱的高大,我需要仰望才能看到最高处的芬尼安。

至于他为什么不跟我一起下来?

“小姐,您可以先下去,我需要将字据打出一份复印件,以防万一。”

“这种小事为什么不交给侍从做呢?”

“亲爱的,”他的嗓音甜腻如浸润了蜜糖,“我不想有其他人碰过这份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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