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惜亭合上資料,匆匆起身:「來了。」
重要人證在還未見到警察前,突然拎包跑路,更改口供,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方惜亭完全有理由懷疑,她在進入公安局配合調查之前,還受到了有關案件人員的恐嚇威脅。
那時進入審訊室,幾道白熾燈光同時亮起,光線刺眼。
女孩子年紀也還小,剛剛20出頭,微胖身形,經調查,和目前還未露過面的許晴晴女士是老鄉。
方惜亭態度好,溫溫和和問她好幾個問題。
對方都焦躁地重複:「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求求你們放我走吧。」
針對突然篡改口供,她答她確實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許晴晴突然聯繫不上了。
而改簽車票,推掉與警方約定的調查時間,理由則是老家奶奶重病,她必須儘快趕回。
女孩緊緊攪著手,坐立難安:「你們警察還有什麼好奇的,就自己查吧。」
方惜亭筆錄做到這一步,抬頭看她,品出一絲不對勁。
於是示意於恆上前:「你把她手機拿過來,交到技術部門檢查,看看是不是有什麼通話監聽的裝置。」
「好。」於恆剛上前,又聽方惜亭安排:「順便看看她的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瀏覽器搜索記錄還在不在。」
女孩子倒是配合,沒敢吭聲,手機乖乖交出來了。
於恆看一眼,有些吃驚:「副隊,手機被恢復出廠設置了,什麼信息都沒有。」
方惜亭就知道會這樣:「去聯繫各大運營商調取資料。」
他站起來:「嚴堯女士,若您奶奶病重一事為真,警方無權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但作為本案重要知情人,請您返回老家後務必保持電話通暢。」
「辦案期間,若刻意迴避警方,將被視為妨礙公務。」
「如因供述的重要線索,而導致您遭受到生命威脅,也可立即向警方申請保護,不必膽怯。」
他們速戰速決,這時把人送回火車站,堪堪還能卡點上車。
方惜亭返回辦公室,連軸轉了24小時,腦子裡暈成一團漿糊。
那時早把要接送謝序寧上下班的事,拋到九霄雲外。
他自己靠在座椅上休息,約7:30左右,市局陸陸續續有人進入。
方惜亭半夢半醒間,隱約聽見急匆匆的腳步聲在朝自己靠近。
他能分辨出那是謝序寧走路的響動,從小到大聽慣了,有掛著鑰匙的、抱著電腦的……每種姿勢的走路頻率、響動,都不一樣。
欸?他今天是不是忘記什麼重要的事情了?
大腦努力回憶,卻很難想起,眼睛睜不開,無法完全清醒過來。
耳朵能聽到憤怒的腳步聲靠自己越來越近,身體卻動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