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左右,雙方不歡而散,江旭驅車駛離,到附近花店買了玫瑰花又趕到付楚家中。」
付楚是主播,上班時間不會太早,基本午16點或晚20點後才會開播。
江旭這段時間追著他,還在獻殷勤,剛和前女友吵完架,竟然都要開著邁巴赫過來送他上班。
真就——時間管理大師。
方惜亭接過於恆遞來的資料:「也就是說,案發當天,三名嫌疑人都有機會接觸他放中藥的保溫杯?」
於恆點頭:「根據調查,中藥是從蔣夢夢家裡帶出來的,蔣夢夢下毒的可操作空間應該最大。」
「但同時,在整個案發期間,黎雙和付楚都上過車,且坐的都是副駕,也都離他的保溫杯很近。」
「和黎雙在停車場爭吵時,江旭中途有下車抽過一支煙。」
「而接送付楚前往公司的途中,他也有在路邊停留……」
「根據這一點,我們詢問過當事人,付楚說他是下車買煙的。」
買煙?方惜亭立刻調取了江旭下車進入那家便利店的監控。
他看見男人先是直奔了冷櫃區,後到收銀台付帳時,才順手又指了自己常抽的香菸品牌。
且只拿了一瓶水,如果是他自己要喝,出於禮貌,肯定也會給付楚拿一瓶。
但只特地拿了一瓶,那就說明……這瓶水百分百是給付楚拿的。
付楚想要下毒,在車輛行駛途中,直接拿人保溫杯,確實太過明顯。
他必須想辦法支開當事人,才能給自己留出犯案空間,路過便利店時說自己口渴想要喝水,合情合理。
方惜亭差不多都能猜到:「保溫杯上是不是一點指紋都沒查到。」
於恆點頭:「兇手下毒後,應該是有細緻地擦拭過杯身及杯蓋。」
「勘驗組只收集到了受害者的指紋,且正好是最後一次拿取杯身及擰開杯蓋的動作。」
方惜亭問:「他為什麼要吃這個藥?這個藥是治什麼病的?」
於恆答:「我們聯繫了江旭的家屬,並在他手機里找到掛號信息,聯繫到開方醫師。」
「根據了解,江旭有些輕微焦慮和失眠的症狀,而且腸胃不好……」
「他剛和黎雙創業時,條件比較艱苦,經常熬夜,跑項目,自己拉單子,談生意。」
「醫院急診記錄里,江旭有好幾次急性腸胃炎被黎雙深夜送醫,那時候才開始調養,治病的老中醫也是黎雙給他介紹的。」
方惜亭:「所以黎雙知道他會長期服用中藥?」
如果黎雙知情,且前期也照顧江旭的起居,那麼就符合此前得出能夠達到長期投毒的條件。
但兩人後續分手,斷了規律,江旭又和蔣夢夢同居,蔣夢夢應該也知情,那麼她也符合……